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闹事有理变无理 赔偿还得依法办

达州晚报 2014-10-28 13:59 大字

生活中,很多的不顺心、不如意的事情都是因为一场意外、一个疏忽引发的。有些人面对这些事情时,认为自己受到了莫大的委屈,自己的所有要求都应立即得到满足,一旦没有满足,就会觉得受到了“不公平”待遇,甚至置法律法规和公共秩序不顾,采取走极端的方式来解决问题。采取极端方式真的有助于问题的解决吗?下面一个案例,或许能给大家带来启示。

疏忽又大意 翻瓦翻出大事故

2013年6月末的一天早上7:30左右,大竹县A镇村民张大鹏在大竹县B镇某房顶上翻瓦的过程中,不慎从房顶上摔下,经抢救无效死亡。

意外发生后,当地司法所接到镇党委、政府工作安排,会同法庭和派出所主要负责同志参与事故的赔偿事宜。调解组到达现场后,对事件相关人物和具体情形做了了解。据了解,当时与张大鹏一起在房顶上劳作的还有其他3位工友,他们都是当地的泥瓦匠,事发时,他们受房主吴云安排,再次为已经竣工的房屋重新加盖房瓦,实际上是返工。当时四人上房盖瓦,对于这样的高空作业,房主吴云没有提供安全绳之类的相应防护措施,存在一定过错;另一方面,张大鹏本人在刚下了雨后赤脚上房作业,本人也存在疏忽大意。

赔偿分歧大 激动闹事被拘留

联合调解组根据最新《四川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出赔偿金额大致为28万余元,并给死者家属逐项讲明。然而,死者家属根本不听依据和原因,以某次某煤矿发生矿难的时候死者家属得到120万的赔偿为理由,认为他们也应该得到120万的赔偿。

鉴于要求与实际差距较大,虽经调解人员多次调解和劝解,还是不能达成一致,调解陷入僵局,且死者家属情绪激动,事态扩大一触即发。7月2日下午,县“大调解”中心组成工作组赶到B镇。7月3日上午,新的调解工作组再次组织调解。

然而,死者亲属方认为政府没有督促另一方满足自己提出的120万元赔偿要求,遂采取了砸玻璃、抢民警手机等过激行为,并阻挠张大鹏的尸体处理。

事发后,B镇党委政府将相关情况立即向县委、县政府作了及时汇报。7月3日下午,县委政法委和县公安局主要领导亲临B镇指导调解工作,同时对现场干扰转移尸体、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人员采取了行政拘留。

第7次调解 事情终于得解决

7月8日上午,联合调解组组织了第七次调解,经过调解人员的反复劝导,房方吴云一方愿意把赔偿金额加到33.5万元,同时,与张大鹏一起工作的另外三个工友同意每人给予张大鹏家属1万元的补偿。

最后一次调解长达10余个小时,最终达成了一次性赔偿协议。

本是一起意外死亡赔偿纠纷,却因死者家属无理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继而采取过激行为,致使事件处置几经周折,历时一周有余。死者不安,活者不宁,何必呢?

调解员提醒:赔偿遇到分歧,不要采取极端的方式,要冷静处理,通过正当的渠道和方式依法、合理表达自己的诉求,“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才是化解纠纷的有效途径。

(文中人物系化名)

(施法闻)

新闻推荐

打击盗窃摩托车犯罪 竹城警方打掉三团伙

本报讯为遏制岁末侵财犯罪高发势头,大竹县公安局针对近期频发的盗窃摩托车案件,开展了“集中打击盗窃摩托车犯罪”专项行动,已打掉盗窃摩托车团伙3个,端掉销赃窝点1个,抓获盗窃摩托车犯罪嫌疑人5人。...

大竹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大竹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