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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放 在玉米地捂死男童 绑架5岁男童残忍撕票 大竹男子昨日被执行死刑 18日,曾于3年前绑架5龄童勒索撕票的大竹县人王任辉,经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被依法执行死

达州晚报 2014-06-19 14:20 大字

[摘要]18日,曾于3年前绑架5龄童勒索撕票的大竹县人王任辉,经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被依法执行死刑。据大竹县法院透露,王任辉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

案发于2012年6月初,王任辉因赌博输钱产生绑架勒索的念头,遂盯上朋友陈某(化名)的儿子陈刚(化名)。精心策划好绑架方案后,王任辉于当年6月15日14时许,将陈刚从大竹县周家镇一家幼儿园门口骗走。

为防止绑架行为败露,王任辉将陈刚带至一处玉米地躲藏。期间,陈刚哭啼着要见父母,王任辉更加害怕被人发现,于是用编织袋捂住陈刚口鼻,致使陈刚窒息死亡。

落网

勒索钱财潜逃被逮

为避免他人发现陈刚的尸体,王任辉将尸体装入编织袋,扔进河沟沉尸后,才匆忙离开现场。

案发后,王任辉仍然继续勒索陈某。他赶到周家镇买了一张新的手机卡,并用该手机卡多次向陈某发送勒索短信。为使陈某拿出赎金,他隐瞒了陈刚的死讯。双方经多次短信交流后,王任辉于6月17日8时许,在约定地点拿到5000元赎金,并乘车潜逃,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任辉以勒索钱财为目的,绑架并杀害一名儿童,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且犯罪手段残忍,犯罪情节恶劣,应依法严惩。

据大竹县人民法院介绍,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期间,依法对王任辉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裁定同意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而在判决后的法定期限内,被告人王任辉没有上诉。   (袁斌 陈华 本报记者 杜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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