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私分土地征用补偿款利息 大竹三村官被判刑

达州晚报 2014-05-19 14:26 大字

[摘要]大竹三村官被判刑

利用职务之便,采取结构性存款形式,将土地征用补偿款存入银行,最后将利息占有私分。近日,大竹县杨家镇某村支部书记邱某,村委会主任雷某,副主任王某三人,因合伙私分土地补偿款利息共计78137元,分别被判刑5年、5年、3年。

三次存款 获息78137元

2011年5月12日,大竹县国土资源局将818万余元土地征用补偿款通过大竹县财政局支付中心划拨至该村村委会对公账户。

6月3日,邱某、雷某、王某三人将该笔补偿款中的763万元以两个月结构性存款的形式存入工商银行大竹县某支行,并在存款到期后将存款利息20054元私分。邱某、雷某各分得赃款6700元,王某分得赃款6654元。8月15日和8月26日,邱某三人故伎重施,又两次以结构性存款形式,从而达到占吞存款利息的目的。

2013年10月22日,由于东窗事发,邱某、雷某将各自分得的赃款26061元全部退缴,随后王某也将26015元赃款悉数退缴。

构成贪污

分别被判有期徒刑

大竹县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认为,被告人邱某、雷某、王某利用职务之便,合伙私分土地补偿款利息共计78137元,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

被告人邱某、雷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本案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而被告人王某起次要作用,系本案从犯,依法应当对其减轻处罚。案发后,三被告人在接受检察机关的审理过程中,均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退清全部赃款,依法亦可以酌定对其从轻处罚。因此,大竹县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依法对邱某、雷某、王某三人作出一审宣判,三人分别被判有期徒刑5年、5年、3年。

(周忠山 陈华 本报记者 杜晓辉)

新闻推荐

搭摩托不慎丢失10万现金 匿名报警电话找到捡钱人

5月29日,大竹民警发动群众帮助失主寻找10万元现金过程中,一路张贴寻物启事,并宣讲捡钱不还要“捡官司”。后经一匿名报警人提供的线索,民警走进一位七旬老太家了解情况。“和她交谈了20分钟左右,她被...

大竹新闻,有家乡事,还有故乡情!连家乡都没有了,我们跟野人也没什么区别。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大竹县一直在这里为你守候。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