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县检察院检察公益诉讼助推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
天等讯为了防止医疗废物污染,消除疾病传播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近日,天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启动公益诉讼检察诉前程序,向天等县卫生健康局送达了诉前检察建议并得到采纳及整改。
日前,天等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中,发现辖区内个别医疗机构未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置医疗废物,存在医疗废物贮存室配套设施不完善、自行处置产生的医疗废物、未使用符合标准的专用车辆运送医疗废物、未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等问题,导致废弃医用瓶、输液管等医疗废物未按规定进行处置,甚至将个别医疗废物倒入生活垃圾箱里,这些现象极易造成环境污染,给社会公共卫生及生态环境带来巨大的隐患。
天等县检察院认为医疗废物可能含有细菌、病毒和其他有害物质,如不按规定及时处理,可能会造成疾病传播和流行,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遂向天等县卫生健康局送达检察建议,建议其对辖区内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检察建议发出后,天等县卫生健康局立即组织县乡各级医疗机构召开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同时各医疗机构已和中节能(广西)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宁明分公司签订《医疗废物委托处置服务合同》,由该公司处置医疗机构所产生的医疗废物。经天等县检察院案后回访,发现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已整改完毕。
下一步,天等县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继续关注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环境保护,以实际行动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罗加快张楷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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