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潜逃二十载 法网恢恢终被捕

左江日报 2020-04-14 11:45 大字

天等讯近日,天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潜逃20年的冯某某。

冯某某家住天等县天等镇原镇南街,20年前,冯某某在天等县胜利糖厂厂区后面地名叫“道马”的鱼塘养鱼,本镇卢某甲也在该处附近的鱼塘养鱼,两人因琐事发生矛盾。2000年1月10日21时许,冯某某从天等县天等镇原镇南街前往位于“道马”的鱼塘,途经天等县胜利糖厂东面的机耕路时,遇见卢某甲及其女儿卢某乙,冯某某用手电筒照到卢某甲的脸上,卢某甲随即用手电筒照向冯某某,两人发生争执。冯某某用随身携带的尖刀将卢某甲捅死,又用尖刀捅卢某乙,卢某乙被捅后逃跑并呼救,冯某某追卢某乙企图杀害,但未能追上。冯某某折返回案发地,查看卢某甲确已死亡后离开现场,逃到附近的山上躲藏,后向大新县方向逃走,随后逃到东兴市、钦州市,最终隐姓埋名住在钦州市一座庙里,过着惶惶不可终日的逃亡生活。

该案发生后,天等县公安局立即展开调查取证,将冯某某列为网上在逃人员,开展追逃工作。今年3月14日,公安机关将潜逃的冯某某抓获归案,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天等县检察院审查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冯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案发时间虽在20年前,但案发后,被害人家属已向公安机关控告,公安机关已将冯某某列为网上在逃人员进行追逃,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遂作出批准逮捕冯某某的决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何证健黄明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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