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县法院运用“云上法庭”系统 审理一起纠纷案

左江日报 2020-02-20 10:07 大字

天等讯“目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健时期,我们今天运用‘云上法庭’对该案件进行远程线上开庭,双方当事人都能听清法官说的话吗?”“能。”“现在开庭!”2月12日上午,随着清脆的法槌声敲响,天等县人民法院行政庭运用“云上法庭”智能庭审系统,对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进行远程视频开庭,当事人足不出户参加法院的案件审理。

据了解,数月前,原告冯某驾驶的小轿车与被告周某驾驶的农用拖拉机发生碰撞,造成冯某的小轿车损坏。该事故经天等县交警大队作出认定,周某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冯某委托拖车公司将车辆拖到修理厂维修,产生施救费、车辆维修费等费用共计1万余元,但周某以各种理由拒绝赔偿。冯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周某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当前恰逢疫情防控时期,为了保障当事人生命安全,承办该案的法官庭前与原告、被告多次进行沟通,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运用“云上法庭”进行远程线上开庭,双方均参加庭审。庭审中,法官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辨意见,明确了争议焦点,在基本查明案件事实后主持调解,但就赔偿数额问题,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调解未果,该案择日宣判。

据悉,疫情发生以来,天等县法院充分发挥信息化远程司法保障的优势,通过“云上法庭”“移动微法院”等互联网平台进行网上办公办案,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防疫、审判工作“两不误”,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合法诉讼需求。

(黄郁农静云梁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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