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县公证处: 简化小额遗产继承公证办理程序
天等讯中国公证协会出台《关于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后,广西也出台了相关规定,天等县公证处根据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顺应简政便民的要求,及时简化小额遗产继承办理程序,受到群众欢迎。
据悉,如今小额遗产继承公证办理程序与以往不同的是,继承存款、养老金、公积金、基金、证券资产、职业年金等各项遗产数额累计在人民币3万元以下、被继承人生前无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且继承关系较为简单、继承人之间无争议并愿意适用公证简易程序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作为申请人即可申请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省去了所有继承人必须全部到场申办公证和全部到银行领取款项的环节。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时申请人需提交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材料、遗产证明材料、继承人与被继承人间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身份证和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并对所提交的材料和陈述情况的真实性作出承诺以及愿意做遗产的领取人和保管人,负责在所有继承人中分配所继承的遗产,不损害及其他继承人的权益。(张日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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