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烧杂草引发森林火灾黄某某获刑十个月

左江日报 2019-06-14 09:27 大字

天等讯黄某某到自家田地焚烧杂草,不料风力太大,引发山火。近日,经天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天等县人民法院以失火罪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2018年3月,黄某某到自家田地清理杂草,将成堆的杂草统一聚集到田地中间位置后,使用气体打火机点燃杂草。不料,草堆着火后,因风力过大,火势顺着风向蔓延到山坡松林里,引发森林火灾。据黄某某供述,一发现火势蔓延,她立即跑到林地灭火,但火势太大,无法扑灭。案发后,黄某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过失。法院鉴于黄某某属过失犯罪,且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对黄某某从轻处罚,适用缓刑。经鉴定,森林火灾过火有林面积为2.92公顷(43.8亩)。

(滕佳巧张楷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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