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心守护“留守家园”
天等县地处大石山区,45.1万人口中,有13.02万“三留守”(妇女、儿童和老人)人员留守山村,每年均有超过30%的案件涉及“三留守”群体。在辖区面积大、人口较多、审判力量相对薄弱、基层条件相对艰苦的情况下,天等县人民法院“服务三留守巡回法庭”和进结、龙茗、向都等3个派出法庭的干警们“苦干不苦熬”,默默奋战在基层一线,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庭驻扎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将司法特色服务辐射至全县13个乡镇,通过创新性打造“特色司法服务三留守+回访儿童”“特色司法服务三留守+巡回审判”“特色服务三留守+简快调解”“特色司法服务三留守+基地普法”等独具特色的便民工作模式,着力打通司法服务边远山区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用实际行动守护“留守家园”。2016年9月,原进结法庭庭长李成航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荣誉天平奖章”;2017年10月,“服务三留守巡回法庭”负责人赵慧清法官被自治区妇联授予“广西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9年2月,龙茗法庭负责人苏专荣获“2017-2018年度建设平安崇左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特色司法服务三留守+回访儿童”呵护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谢谢法官阿姨,这个书包好漂亮。”近日,天等县法院“服务三留守巡回法庭”法官赵慧清前往天等县把荷乡吉兰村某屯黄某轩家中进行回访并送去学习用具,黄某欣小朋友由衷感谢道。
陈某雪与黄某轩于2007年12月生出长女黄某欣,二女儿与幼子于2009年、2010年相继出生。2015年,黄某轩因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16年,陈某雪向天等县法院起诉离婚,后又以黄某轩不到庭参加诉讼,案件事实无法查清为由撤诉。2017年,陈某雪再次起诉离婚。此案经法官调解,双方自愿离婚并达成离婚协议,由黄某轩抚养三个孩子,陈某雪每月支付抚养费900元。
但黄某轩当时正在狱中服刑,其三个小孩由其父母亲代为照顾,成为了留守儿童。考虑到这一情况后,主办法官赵慧清一直牵挂着三个孩子,在繁忙的工作中常抽空打电话回访双方当事人,了解孩子的学习生活情况和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近日,赵慧清特地来到黄某轩家中看望三个孩子,于是便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天等县法院“服务三留守巡回法庭”一直以来格外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帮扶工作,通过开通案件绿色通道、案件回访、慰问帮扶等形式,为留守儿童送去司法温暖,着力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2018年以来,该巡回法庭回访帮扶涉留守儿童案件20多次,修复留守儿童残缺的亲情关系,呵护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特色司法服务三留守+巡回审判”让群众感受到司法阳光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也是传统美德,通过到村里现场开庭审理,村民们可以完整看到庭审全过程,在方便当事人的同时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原进结法庭庭长李成航说道。
徐老太长期卧病在床,育有9个子女,其中一子已过世,在世8人中三子在外地上门入赘,五子李某龙早年外出务工时因工伤事故导致双目失明,是村里的五保对象。
2000年,徐老太和五子李某龙曾因赡养、扶养问题向天等县法院提起诉讼,经调解后达成协议:由次女李某芬耕种、管理徐老太及五子的责任田、责任山等,两人都随次女生活。
2017年6月,徐老太因病住院治疗,部分子女未到医院护理和支付医疗费。徐老太以年老多病且丧失劳动能力为由诉至法院,诉请7个子女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300元,并分担因病治疗支付的医疗费、护理费和本案诉讼费。因五子李某龙双目失明又是五保户,徐老太自愿放弃要求五子承担赡养责任的诉求。
近日,天等县法院进结法庭到驮堪乡启新村巡回开庭审理该起赡养纠纷案件。庭审当天,双方矛盾再次爆发,出庭的几个被告因积怨很深,相互间沟通不畅,现场情绪较难把控。法庭未对案件进行当庭裁决,庭后继续和被告进行沟通,乡政府及村委会调解人员持续跟进调解,因被告人数较多,难以达成统一意见。数日后,法庭对案件进行依法判决:原告徐老太自行居住生活,被告李某年等七人从2017年8月起每人每月10日前给付赡养费100元,七名被告对原告徐老太因病产生的治疗费用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不足的部分予以平均负担。
自2016年5月挂牌成立“服务三留守巡回法庭”以来,进结法庭融合“1+3”精准服务“三留守”模式,通过利用移动科技法庭深入村庄社区、工厂、学校、田间地头等场所大力开展巡回审判,不断拓展司法特色服务的广度和深度,让司法更加贴近群众,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阳光。2016年以来,该庭共受理各类涉留守人员案件164件,结案158件,结案率达96.34%,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特色司法服务三留守+简快调解”妥善化解矛盾
3月19日,天等县法院龙茗法庭通过电话调解促成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通过快捷简便的调解方式挽救了一段濒临破碎的婚姻。
原告梁某和被告黄某婚前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夫妻感情淡薄,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天等县法院龙茗法庭本着“调解优先”的原则,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由于原告梁某外出务工无法到场参加,经征询被告黄某的意见,法官通过电话与被告取得联系,双方均同意以电话的方式进行调解。主办法官打开电话免提,理法结合地做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经过十多分钟的通话调解,原告、被告均同意调解和好,表示给双方一定的时间缓和矛盾。
在龙茗法庭,类似的案件还有许多。该庭主要负责审理婚姻家庭、宅基地、相邻关系等传统民事案件,其中近60%为离婚案件。对这类案件,该庭灵活运用电话、视频调解等办案方式,快捷便利地化解当事人因在异地、交通不便的纠纷,进一步创新丰富了调解机制。据统计,2018年以来,该庭民商事案件结案数为134件,调解案件数58件,调解率为43.28%,撤诉案件数为32件,撤诉率为23.88%,调撤率达67.16%,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特色司法服务三留守+基地普法”提高青少年法律素养
向都镇是离天等县城最偏远的一个镇,是涉毒易发地和“三留守”人员集中地。为了让青少年从小树立“关爱生命,远离毒品”意识和感受法治的温暖,天等县法院建设向都法庭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近日,天等县法院组织向都镇中心小学的100名师生到向都法庭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参观。在参观过程中,该院干警结合实际案例和图画,依据学生的年龄特点,有选择性地为他们讲解如何远离逃学、上网等不良行为,并结合打架斗殴、溺水等校园安全案件频发下同学们应如何采取预防措施,以及如何进行自我保护进行现场教学,帮助学生们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活动中,干警们组织师生们观看法院自导自演的小品《大山小法庭》,向师生们普及法律和自护知识,并给贫困留守儿童学生赠送学习文体用品,和他们做游戏,与他们交流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了解他们的心声,鼓励、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天等县法院充分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宣传教育功能,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法律素养,着力提升宣传教育实效。向都法庭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自2018年1月正式对外开放以来,共接受自治区法学会工作调研组和市、县领导调研指导3次,邀请区、市、县电视台拍摄宣传3次,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4次,受教青少年1500多人次,深受上级领导、学校师生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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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天等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