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卫“舌尖上的安全”
1月28日上午,天等县城北农贸市场进来一群特殊的“顾客”。
“老板,你好,我们是天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说完这番话,执法人员对食品销售货架上摆放的猪肉一一查看,检查是否印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老板,你所销售的猪肉印有了‘两章’,你是否存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进货是否有记录?请出示一下……”
据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介绍,为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切实保障春节期间辖区群众“舌尖上的安全”,1月3日起,天等县食药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春节前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以辖区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农家乐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对象。主要针对禽畜肉、酒类、饮料、糕点、饼干、糖果制品、食用油、乳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食品。加强检查进入市场销售的猪肉“两证两章”是否齐全;重点检查食品销售索证索票、食品标签、进货查验和记录等内容是否齐全规范;重点查处食品假冒(使用不实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以次充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超过保质期等违法行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与问题,现场责令要求整改,对不合格食品立即依法扣押并立案查处。
检查中,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还向食品经营者广泛宣传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知识,进一步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大力宣传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和有奖举报制度,动员公众积极参与。截至目前,已对重点对象进行检查家86家,责令当场限期整改16家,受理投诉举报3件,组织开展活动宣传2次,警告无证生产调制鲜湿米粉小作坊1家。
现场群众纷纷表示,这样的整治进一步规范了春节期间食品市场经营行为,杜绝了不安全、不合格食品的流入,为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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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天等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