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县人民检察院: 推进释法说理工作见实效

左江日报 2018-05-22 09:49 大字

天等讯 今年以来,天等县人民检察院将释法说理作为化解矛盾、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手段,不断推进法律文书和具体办案过程中的释法说理工作,在实现案件全覆盖的基础上,着力打造了具有天等特色的释法说理工作模式。今年办理的所有案件中,天等县无新增涉检访、缠缠访案件、无被害人申请抗诉案件。

为提升释法说理的精准性,该院在案件受理阶段,及时预测、发现风险,做好释法说理准备;案件受理后,针对有涉检信访风险的案件,快速定位公安机关案件承办人,了解案件“背景知识”,通过与被害人电话沟通,识别被害人为人及利益诉求,为释法说理奠定基础。今年以来,该院在办理案件中,询问被害人比例达到90%,进了被害人对执法办案的了解、消除了被害人的疑虑。

在案件刑事和解阶段,在严格审查刑事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以及当事人对刑事和解产生的后果的认知性的基础上,该院针对有和解意愿的双方,讲明刑事和解的法律规定及产生的后果,为双方刑事和解创造条件,促成刑事和解。让双方真正在法律框架内自愿和解,消除刑事和解就是“花钱买刑”的误解及后续反悔情况的发生。

来访来函阶段,该院专人释法,做到“三个到位”。即合理合法需求且在本院职能范围之内的解决到位,归口其他部门单位的指导到位,不合法不合理的解释到位。

同时,该院运用两个并重,提升释法说理的高效性。口头与书面并重,实现当事人信息接收、理解最大化,做到口头说理有书面依据、书面内容以口头呈现,力求让当事人“看得懂、听得明”;请求释法说理与主动出击并重,实现检察官与被害人双向互动。改变以往单向说理效果不明显的问题,由检察官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变“坐等上门”为“主动登门”,“群众上访”为“检察官下访”,到案发地就地释法说理,拉近与群众的距离,提升工作互动性。(何阳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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