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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强人员技能培训 天等县全面助力“扶贫车间”建设

左江日报 2017-09-11 16:53 大字

本报天等讯(记者陈文圣)去年以来,天等县通过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强人员技能培训、做好引导管理等服务工作,全面助力“扶贫车间”建设,激活脱贫攻坚新动力。

该县鼓励利用闲置资产创建“扶贫车间”,通过资金扶持的方式,鼓励社会能人重点开发利用乡镇、村屯闲置集体土地建设厂房,或者直接租用乡镇、村集体闲置的旧学校、旧村委办公楼、闲置公有房屋、仓库等创办厂房,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大力实施资金奖补政策,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就业的,按3000元/户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租用政府资金建设的厂房平台的,减免5年租金;对于招聘贫困户就业及进行就业培训的“扶贫车间”,吸纳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就业人数占总雇用人数达20%以上的,给予其一次性补助10万元。

鼓励能人创业带动就业。对有创业能力且有创业愿望的能人,提供创业培训、开业指导、项目推介等免费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可优先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担保贷款额度为10万元,并给予全额贴息两年。加大培训扶持力度,围绕“扶贫车间”的就业技能培训需求,对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并有培训意愿的农村贫困劳动力实行免费培训项目清单制度,并给予相应的补贴,为贫困劳动力推行“短、平、快”的职业技能培训。

实行就业困难人员用工补贴。对于“扶贫车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予以补贴。

推行税收优惠政策。利用“扶贫车间”开办企业,符合相关条件的,实行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企业,符合减免条件的,予以适当减免。

强化金融支持力度。县财政出资500万元设立创业扶贫担保基金,对利用就业“扶贫车间”开办工厂的企业或其他经济实体可按照规定享受创业扶贫担保贷款政策,同时,可以根据雇佣贫困户劳动力实际情况,享受扶贫小额信贷政策。

出台招商优惠政策,加大项目策划、包装和推介工作,着力招引一批种植、收购、加工、贸易、培训一体化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并重点培育扶持坚果、水牛奶、辣椒、生姜、水果、林木加工、林化工等农林产品加工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并通过“公司+农户”的模式扩大产业辐射效应,帮扶贫困人员就业,提高收入,根据投资和产能规模,对该类建成投产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3-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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