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汇入他人账户的钱能拿回吗?

广西日报 2018-11-15 08:12 大字

黄舒萍

【案情简介】陆某是一名商人,在凭祥市从事跨境贸易生意。最近,他将一笔货款19万元汇给客户,不料错汇至外国人阮某的银行账户。在向阮某索要错汇款项无果后,陆某求助于凭祥法院。

该院法官通过各种线索找到被告阮某,开始对方并不配合。法官继续向阮某解释其不当得利的相关法律知识,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最终,阮某承认收到过此笔汇款,并与陆某达成调解协议,在4天内返还了19万元。

【法官释法】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原告陆某与被告阮某没有发生过任何经济往来,也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阮某没有占有19万元款项的合法根据,却取得了不当利益,造成了原告的经济损失,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法官提醒,为避免因转账汇款的失误,从而引发不当得利纠纷,大家无论是通过互联网平台还是银行转账汇款时,都应多次核对好对方账户和信息,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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