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荣获“自治区文明城市”称号

左江日报 2020-12-31 14:43 大字

宁明讯12月28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9个设区市第八轮自治区文明城市称号,授予19个县(市)第八轮自治区县级文明城市称号,授予50户家庭第二届自治区文明家庭称号,授予300所学校第二届自治区文明校园称号。其中,宁明县被授予“自治区文明城市”称号。

近年来,宁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把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作为提高城市综合实力的重要载体和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利民惠民工程。通过加强城市基础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举措,使宁明的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广大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据了解,近年来,该县先后获评国家级文明单位1个、文明村(镇)1个;区级文明单位19个、文明乡(镇)13个、文明校园2个;市级文明单位12个、文明村(镇)27个,文明校园5个;评出县级文明村(镇)102个、文明单位114个、文明校园5个。

(黄文伟)

新闻推荐

宁明县开展少儿出版物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宁明讯连日来,宁明县组织文化执法大队人员对印刷、复制、销售各类非法盗版图书及有害信息等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净化少儿出版...

宁明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宁明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