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某山受贿案公开开庭审理

左江日报 2020-10-16 09:26 大字

宁明讯10月14日上午,由宁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罗某山涉嫌受贿一案在宁明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宁明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宁明县150余名科级干部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宁明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至2019年,被告人罗某山在担任宁明县供销社理事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人事调整和办理宁明县乡镇供销社场地出租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56.4万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人指控准确,示证充分,答辩有力,被告人罗某山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无异议,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对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予以认可,并表示认罪悔罪。本案将择期宣判。(农珊珊)

新闻推荐

宁明县税务局服务再提速 新企业开办手续0.5个工作日办结

宁明讯今年以来,宁明县税务局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更上一层楼,新企业开办手续进一步简化,目前该县新企...

宁明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宁明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