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联手殴打他人双双被判刑
宁明讯近日,被告人卢某甲、卢某乙两父子联手殴打一男子致轻伤一级,经宁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宁明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卢某甲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判处卢某乙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1年6个月。
宁明县检察院指控,2019年12月1日晚,卢某甲、卢某乙跟几个朋友在宁明县某KTV包厢唱歌。凌晨卢某甲先离开KTV,卢某乙等人继续在KTV唱歌。期间,卢某乙被一群男子冲进包厢殴打。卢某甲得知此事后赶到现场,见被害人李某某在KTV附近与他人吵架,卢某甲误认为是李某某刚才殴打卢某乙,即上前殴打李某某,卢某乙见状也上前踢打并持小刀捅了李某某几刀。经鉴定李某某之损伤为轻伤一级。案发后,卢某甲、卢某乙的家属向李某某赔偿了经济损失并取得李某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卢某甲、卢某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一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作出上述判决。(何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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