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检察院:不起诉公开听证促进阳光透明司法

左江日报 2020-04-14 11:44 大字

宁明讯4月9日,宁明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拟作不起诉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该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司法所人员、村委会干部担任听证员,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家属、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参加了听证会。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荣飞参加听证会。

会上,本案承办检察官介绍了该起交通肇事案的发案过程、危害后果、赔偿情况,宣读了相关证据,并阐述了相关法律适用和拟不起诉的理由。犯罪嫌疑人对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予以认可,表示自愿认罪认罚。被害人家属、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对认定的事实和拟不起诉决定均表示认可。听证员就案件事实存在的疑问向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家属提问,并就法律适用方面存在的疑问向承办人、侦查人员充分进行了解,在全面了解案情的情况下对案件进行评议。经评议,听证员发表意见认为:该案中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但犯罪嫌疑人无酒驾、醉驾情形;案发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虽然其家庭经济困难,但案发后积极救治被害人,在被害人抢救无效死亡后向被害人家属做了力所能及的赔偿;被害人家属对犯罪嫌疑人亦表示谅解。综上,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拟不起诉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本案作出不起诉决定。

冯荣飞在总结发言时表示,该院对该起案件拟作不起诉决定是充分考虑了犯罪情节、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态度、社会危害性、赔偿情况及被害方的意见等多种因素。召开案件公开听证会,一能为案件处理提供宝贵参考,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能促进检察官办案质量提升,同时能有效教育、感化、挽救涉案嫌疑人,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三能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体现法律的公平正义。

会后,经充分考虑案件事实、情节和听证员的意见,宁明县检察院对该起交通肇事案作出不起诉处理。(农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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