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左江日报 2019-09-16 15:42 大字

宁明讯为加强以案警示、以案强纪的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中秋、国庆节日氛围,严防“四风”反弹回潮,日前,宁明县纪委监委将近期立案查处的两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一、宁明县寨安乡板山村村委主任韦景风违规为其儿子操办婚宴问题。2019年1月8日,韦景风填写一份《党员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拟设宴席桌数19桌。2019年1月19日,韦景风采取异地设宴方式分别在两家酒店操办酒席,其中,在宁明县城金公子大酒店为其儿子操办婚宴,宴请男女双方亲戚共30桌;在福园酒家单独宴请其在糖厂的同事、外村的朋友及本村村委所有成员共18桌,两处共设宴席48桌,严重超出规定桌数。目前,寨安乡纪委已对韦景风的违纪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二、宁明县弘丰农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虚报套取培训费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国有弘丰公司在开展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无偿援助扶贫培训项目,在培训过程中,国有弘丰公司法人代表农立志(另案处理)直接指使此项培训负责人弘丰公司财务部经理陈庆玲虚报套取培训费用,将虚列套取资金存入陈庆玲个人账户,用于购买炊具、用餐补贴、接待客商、赠送客商礼品、给职工发放福利等费用,共计130200元。国有弘丰公司通过虚报套取培训费用,违规设立“小金库”,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目前,宁明县纪委监委已对陈庆玲进行监察立案调查。

通报指出,上述两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党的十八大之后,一些党员干部仍然存在侥幸心理,通过各种隐性变异的方式试图规避党规党纪,袭“旧风”而不愿从“新风”,铤而走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通报要求,全县党员干部要以开展主题教育为契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问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着力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努力在党性坚强、公私分明上作表率,在持之以恒改进作风上作表率,在严格家风家教上作表率,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以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姿态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宁明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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