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检察院为一名电信诈骗受害人追回5000元
宁明讯近年来,电信诈骗案件频发,且被诈骗款往往一去不复返。针对这个情况,宁明县人民检察院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不断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于近日成功为一名电信诈骗受害人潘某某追回人民币5000元。
1月15日,潘某某接到岑某某来电,称是其“领导”,正在办理公务,急需5000元,要求潘某某帮转账至其一个朋友的账户。潘某某没有防备,随即按要求转账,事后联系不上该“领导”,才恍然大悟,遂报案。
宁明县检察院在办理该起涉及岑某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的电信诈骗案件中发现,岑某某在侦查阶段不肯退赃,其聘请辩护律师为其辩护。考虑到诈骗案件中受害人被诈骗的财物只能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将得不到法院支持。承办人在提审犯罪嫌疑人之前详细审查案件材料,了解岑某某的家庭情况,分析退赃的可能性极大。在提审的过程中,承办人对岑某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释法说理,岑某某表示愿意退还赃款。提审结束后,承办人立即与岑某某的辩护律师联系,通过律师和其家属进行沟通。8月7日下午,在宁明县检察院办案区,辩护律师将5000元交到了被害人潘某某的手上,潘某某对检察机关积极追赃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并当场出具了刑事谅解书,表示希望检察机关对岑某某从轻处罚。(农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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