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受贿1810.6万元,另有1048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昔日医院院长出庭受审称“主动送礼的人太多了”

南国早报 2019-01-24 16:20 大字

庭审现场

南国早报记者颜强文/图

“主动送礼的人太多了,我只是收了其中的一部分。”1月23日上午,在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一号法庭,来宾市人民医院原院长周方面对公诉人讯问“怎样收取好处费”时,给出了上述回答。

因涉嫌非法收受他人送予的1810.6万元好处费和1048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其来源,被指控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61岁的周方出庭受审。在落马之前,周方曾被来宾市卫计委原主任科员韦某峰一伙绑架勒索了10万元,引发社会关注。

1曾被公职人员绑架勒索10万元

1958年5月出生的周方,是崇左市宁明县人,大专文化,曾任来宾市人民医院副院长、院长(正处级)。

2017年至2018年间,周方先后因两件事在来宾当地轰动一时,一是他被绑架,二是他被审查。

2017年2月16日凌晨,因认为时任来宾市人民医院院长的周方受贿有钱,被敲诈也不敢声张,来宾市卫计委主任科员韦某峰组织同伙,将回到家门口的周方强行劫持至兴宾区某乡镇的一处山洞内。

在山洞里,韦某峰等3人抢走了周方随身携带的1900元现金,还将其吊起来用鞭子抽打,逼迫其说出到底收受过哪些人的贿赂。当时,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周方虚构自己受贿过一辆越野车的事实,并写下字据交给韦某峰等人。得到周方写下的“受贿事实”后,韦某峰等人认为掌握了周方的把柄,提出要10万元。随后,周方打电话向同事借了10万元,并让其在指定地点将钱交给韦某峰。

拿到钱后的韦某峰等3人,于2月17日上午7时许将周方释放。当日,3人将抢来的10万元瓜分,韦某峰分得4万元,陆某和韦某某分别得到3万元。

2017年12月28日,兴宾区法院对这起备受社会关注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韦某峰和两名同伙有期徒刑11年至12年不等,同时分别并处罚金4万元。

2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落马

在韦某峰3人获刑后不久,周方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落马。

2018年4月4日,来宾市纪委监察委宣布,对3名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市管干部进行组织审查和监察调查,据悉,这是来宾市监察委成立后首次宣布对市管干部的调查。其中,来宾市人民医院原院长周方在名单之列。

同年8月3日,来宾市纪委监察委对外公布,来宾市监察委员会已对来宾市人民医院原院长周方作出开除公职处分决定,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查,周方在担任来宾市人民医院副院长、院长期间,收受他人礼品;违反生活纪律,与多名女性发生并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罪;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

3“送礼人员太多,只收了其中一部分”

1月23日,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周方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兴宾区法院院长闭删担任此案合议庭的审判长,兴宾区检察院检察长余崇盛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至2017年,周方在担任来宾市人民医院副院长、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招投标、医药耗材及医疗器械采购过程中,为欧阳某、伍某仲、洪某立等18人提供便利,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18人送予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810.6万元。

根据来宾市政府关于周方任职文件和来宾市人民医院关于行政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文件显示,2003年8月4日周方任来宾市人民医院常务副院长,2007年5月14日任来宾市人民医院院长。其间,周方一直分管负责医院财务、医疗设备等工作,这也让他成为了众多医疗器械设备公司搞好关系的主要目标。

据周方在法庭上陈述,其收受欧阳某等18人给予的好处费,都是对方主动送予,他并没有暗示,“主动送礼的人员太多了,我只是收了其中的一部分”。

4一张字条记录的“秘密”

一张存放于周方柳州家中书房内的台式电脑键盘上的字条,记录了周方其中一次受贿行为。该字条内容为“170.30.39.15.20-47.60.10.40.8-202”,记录的是长沙康龙医疗器械公司、湖南益鑫盛科技发展公司、南宁品森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欧阳某与周方之间的“秘密”。

据介绍,字条上的数字单位都是万元,既有周方让欧阳某代为保管的受贿款,也有欧阳某与医院签订医疗器械买卖合同后提成给周方的好处费。

比如,15、20、60、10、8这几个数字,是欧阳某与医院签订合同后提成给周方的好处费,但没有给现金,而是保管在欧阳某处,总额113万元,也就是起诉书中指控的以计数方式收受的好处费113万元。-47,是周方在长沙购买了一辆讴歌汽车,总价47万元,由欧阳某付款,所以扣减47万元。-202,是周方叫欧阳某以其老婆的名义购买了200万元的基金,手续费2万元,所以扣减202万元。

170、30、39这几个数字,均是周方让欧阳某代为保管的钱的金额。其中170万元是现金,周方用拉杆箱装去给欧阳某的;30万元是周方妻子转账的;还有39万元是别人要在外地送钱给周方,周方不得空去拿,直接喊欧阳某去外地帮拿的。

根据欧阳某的证言,2008年至2016年,他销售给来宾市人民医院总额达820.9万元的医疗器械,为感谢周方提供的帮助及及时结算设备款,他送给周方感谢费157.3万元,其中以现金方式送44.3万元,以记数方式送113万元。另外,周方还让欧阳某帮保管985万元。

5家中搜出财物令人咋舌

根据公诉人指控,周方现有家庭财产共计3705万余元。其中周方合法家庭收入1058万余元,历年开支212万余元,受贿款1810.6万元,尚有1048万余元不能说明其来源。

据材料显示,来宾市监察委员会从周方位于来宾市滨江园小区的家中,查获证券交易卡3张,提货卡20张,银行卡11张,茅台酒120瓶,五粮液90瓶,其他各种瓶装酒179瓶,香烟30条;从南宁市枫林蓝岸1号楼某室查获五粮液96瓶,500ml大瓶装茅台酒76瓶,500ml小瓶装茅台酒8瓶,375ml装茅台酒2瓶,人民币10.85万元;从南宁市枫林蓝岸8号楼某室查获人民币62万元,农行卡1张,手表6块,存折11本,土地使用证6本,房屋所有权证7本,商品房买卖合同1本,借款合同1本,讴歌汽车1辆。

案发后,周方家属及他人共退出涉案款2238万余元到监察机关。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周方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欧阳某、伍某仲、洪某立等18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18人送予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810.6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周方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所有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有1048万余元不能说明其来源。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相关条款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宣读了庭前会议报告,明确了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周方及其辩护人当庭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周方作了最后陈述,他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忏悔,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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