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毒品牟利黄某被判处刑罚
宁明讯近日,宁明县的黄某贩卖两包毒品赚取不义之财,被公安民警抓获,被宁明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扣押在案的赃款人民币200元及毒品甲基苯丙胺毛重1.03克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今年5月12日22时许,黄某在宁明县城中镇中华街农村信用合作社储蓄所门前,以200元的价款将1小袋冰毒销售给林某,后被民警抓获。民警当场从林某身上缴获可疑毒品1小袋,从黄某身上查获毒资200元、冰毒1小袋。经称量,缴获林某身上的1小袋可疑毒品毛重0.55克,查获黄某身上的1小袋可疑毒品毛重0.48克。经检验,从林某、黄某身上缴获、查获的毒品可疑物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
宁明法院审理后认为,黄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贩卖甲基苯丙胺(冰毒),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根据黄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对黄某作出上述判决。
(罗扬云黄丽娜)
新闻推荐
宁明讯10月16日,重阳节前夕,崇左边防支队寨安边境检查站官兵走进驻地宁明县寨安乡那练村敬老院看望慰问孤寡老人,给老人们送...
宁明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宁明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