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三措并举贯彻落实“十自觉、十严禁”

左江日报 2018-10-16 08:48 大字

宁明讯近日,宁明县纪委监委践行《广西纪检监察干部“十自觉、十严禁”》纪律要求,采取专题学习会、发放小卡片、签订承诺书等形式,积极学习贯彻落实《广西纪检监察干部“十自觉、十严禁”》。

召开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广西纪检监察干部“十自觉、十严禁”》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参与,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建言,干部监督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并反复梳理提炼,自治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多次修改最终形成,是规范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言行、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纪律要求,“自觉遵守政治纪律”,落实“两个坚决维护”。专题学习会上,宁明县纪委监委干部对“十自觉、十严禁”进行了逐字逐句解读,结合宁明实际,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黎峰对全县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出新要求、作出新部署,严明纪律要求,对违反“十自觉、十严禁”的纪检干部一律从严从快查处、高限惩治,绝不姑息迁就、纵容,坚决杜绝“灯下黑”。

发放小卡片,时刻警醒正身。“十自觉、十严禁”是自治区纪委监委针对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提出的首个行为准则,作为政治机关,要自觉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践行,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用忠诚干净担当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为了使该县纪检监察干部更好地对标正己,制作“十自觉、十严禁”随身小卡片,该县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随身携带,时常细读,做到时时警醒,让“十自觉、十严禁”时刻铭记于心。卡片虽小,但内容丰富,很有感染力和说服力,以“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教育和提醒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勇于担当、忠诚履职,做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维护良好政治生态环境的先锋官。

签订承诺书,强化约束力。在集中学习传达的基础上,为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对“十自觉、十严禁”的理解和执行,该县实行人手签订承诺书。签订承诺书,既是表率,也是约束,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践行,真正说到做到,用忠诚干净担当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下一步,该县纪委监委将出台针对违反“十自觉、十严禁”承诺情形的处理办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承诺”的约束力,让“承诺”落到实处。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微信群发短信等方式将“十自觉、十严禁”推送到纪检干部手机上,加强对“十自觉、十严禁”的宣传,实现学习全覆盖,提高知晓率,强化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和公仆意识;制作“十自觉、十严禁”展板,张贴在信访接待室、群众来访室等公开场所,扩大学习宣传面,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林建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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