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首个县域企业债券获批准发行

广西日报 2018-05-21 06:50 大字

本报宁明讯(记者/莫义君通讯员/周贻刚)5月1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消息,批文同意2017年宁明惠宁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亿元公司债券发行,批准发行公司债券额度为8.7亿元。据悉,这是广西第一个获批的县域企业债券。

惠宁公司本期债券募集的8.7亿元资金,主要用于宁明县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其中3亿元用于该县城中镇驮龙片区改造项目,1.2亿元用于城中镇城西(泰和新城)片区项目,2亿元用于凭祥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凭祥-宁明贸易加工区宁明片区标准厂房项目,2.5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本期债券期限7年,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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