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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情关怀残疾人 ——宁明法院为残疾人提供优质司法服务纪实

左江日报 2017-11-30 12:00 大字

□韦兰序

今年以来,宁明县人民法院创新办案思路和方法,积极探索涉及残疾人案件的审理模式,为残疾人维权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今年以来,宁明法院审理涉及残疾人案件14件,结案9件,结案率64.28%,调解4件,调解率44.44%。为残疾人送上“护身符”

宁明法院建立普法机制,不定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另外,宁明法院还指派经验丰富的法官以进村入屯巡回办案为契机,以案讲法,向残疾人宣传维权技巧和方法,引导他们依法理性维权,为残疾人送上依法维权的“护身符”。为当事人打开“高效之门”

考虑到残疾人行动不便,维权困难的实际情况,宁明法院打造残疾人维权“绿色通道”,并开设“巡回法庭”“午间法庭”“圩日法庭”和“夜间法庭”等特色法庭,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深入村屯,把法庭搬到当事人家门口,变坐堂办案为主动上门办案。主办法官情、法、理相结合,以拉家常、换位思考的方法,以当事人可以接受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高效办理残疾人维权纠纷案。

该院对起诉到法院的残疾人维权纠纷案,通过绿色通道为涉及残疾人案件实现了“快立、快审、快执”效果。2003年,李某、许某两夫妻乘坐黄某驾驶的多功能拖拉机由宁明前往南宁,途中车辆侧翻,李某夫妇均有不同程度的受伤,李某在事故中遭受严重骨折,引起截瘫,造成三级伤残,事故认定黄某负全部责任,法院判决黄某应赔偿李某夫妇各项费用共计119121.71元。判决生效后,李某夫妇申请强制执行,由于黄某没有可执行财产,案件中止执行。后来,李某的妻子许某得了尿毒症,需要耗费大量的治疗费用,迫于无奈,李某夫妇今年9月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收到申请书后,宁明法院执行局派出马法官为其上门立案,案件恢复执行后,主办该案的农法官发现黄某有银行存款,并迅速冻结。主办法官找到黄某,告知其应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生效的义务,在法官不断的释明利害关系和不遗余力的调解后,当事人于10月27日达成和解协议,黄某主动履行了赔偿款,当场支付了7万元给李某夫妇,剩下的8万元分别于明后年支付完毕。李某拿到“救命钱”后,对法官的雪中送炭一个劲地表示感谢。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

法律无情,司法有爱。宁明法院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对涉及残疾人案件,主动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联系,联合多方力量,为当事人解决后顾之忧,让当事人感受到温暖的司法情。

公公起诉儿媳要求获得孙子的抚养权,让人十分不解,这其中到底事出何因?2010某日,廖某夫妇乘坐亲戚车前往医院看病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廖某死亡,妻子马某身受重伤导致残疾。此后家庭生活陷入困难境地。廖某夫妇的儿子廖小某从小就跟随外公外婆生活,后来到了上学年龄,便跟随爷爷到南宁上学,但廖小某的户口仍随外公一家。为解决廖小某在南宁的落户及就读学校问题,公公作为原告起诉儿媳马某,要求变更廖小某由自己抚养,户口随迁南宁。梁法官得知原由后,看到严重残疾的马某和马家的生活情况,梁法官对他们的遭遇表示同情,更对他们一家人的生活状况担忧。经过实地调查,她将马某的残疾情况和生活困境及时反馈至民政部门,建议民政部门重视这家人的贫困状况,想方设法为其争取相应的政府补贴。此后,梁法官一直关注马某及其抚养人的受帮扶进展情况。

近日,在办案之余,梁法官带着慰问品前往马家看望马某。马某拉着梁法官的手,含着泪告诉梁法官:“政府已经给我补助了,谢谢法官,谢谢你们的帮助。”马某的父亲也高兴地说:“外孙子的爷爷把孩子教育得很好。谢谢你,你是真正为我们老百姓着想的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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