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载体拓宽渠道助力脱贫 宁明多措并举助力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
本报宁明讯(记者李鸿熙通讯员周贻刚陆铁山)宁明县通过采取成立合作社、政府融资、山林水库发包、发展光伏产业、配强村两委班子等多项举措,强力助推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努力实现稳定增收,全面吹响了脱贫攻坚战号角。截至目前,全县52个贫困村有集体经济资产或载体的达100%,年收入2万元以上的有51个。
据悉,宁明县共有162个村(社区),其中有扶贫开发任务的有155个。“十三五”期间,宁明县共有贫困村52个,贫困人口72122人。其中2017年全县预脱贫村11个,预脱贫贫困人口16400人,奋斗目标20000人。为加快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助推贫困村早日脱贫摘帽,宁明县注重抓好抓实几项强有力举措。
成立各类专业合作社,大力发展特色产业,确保集体经济收入。宁明县农业资源丰富,全县甘蔗种植面积70万亩,年产原料蔗近300万吨、甘蔗尾叶50万吨,每年农民种植的玉米及其他农作物秸秆也有8万吨。丰富的甘蔗尾叶及农作物秸秆资源是牛羊养殖成本低廉的饲料来源。今年以来,该县积极引导各贫困村建立村民合作社及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力发展养牛产业。各村利用村级集体资产以及用于肉牛养殖小区“三通”建设的产业扶贫资金入股,采取与养殖企业合股经营或自主经营模式,通过建设牛栏养牛、利用集体土地种植牧草等,每年按投入资金的8%—10%获取收益,有效增加了村集体经济收入。截至今年10月底,该县162个村(社区)均成立了村民合作社;全县引进龙头企业14家,建设规模养殖场及合作社60个,建成标准化养殖小区14个,完成牧草种植2.3万亩,肉牛存栏2.5万头,带动贫困户10200户。此外,全县共成立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460多个,分布于全县13个乡镇,产业项目涉及中草药种植、特色养殖、现代农业、乡村旅游、边境贸易等,为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进一步夯实基础。
利用政府融资,扶持贫困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宁明县委、县政府要求全县每个贫困村要成立村民合作社,并给每个贫困村划拨50万元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用于流转农村闲置土地进行牧草种植。该县由县弘丰农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各村村民合作社签订牧草收购协议,推进贫困村牧草种植,增加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各村村民合作社利用50万元发展资金,通过租赁丢荒坡地和利用村屯道路两旁闲置土地种植牧草,将出售牧草获得的部分利润纳入村集体收入。县农投公司及养殖企业对各村出售牧草入厂给予一定的奖励,也作为村集体收入。截至目前,全县已种植牧草(构树)2.3万亩,为全县肉牛产业所需饲草饲料提供了有力保障。
采取山林水库发包形式,解决村集体经济收入。宁明县不仅是广西农业大县,还是林业大县,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5%,县域内水库众多。近年来,该县各贫困村通过将集体山林、水库对外发包,有效解决了村集体收入问题。如那堪镇迁隆村通过发包集体山林、水库,年承包金、租金收入达23000元。寨安乡立门村通过与广西国有派阳山林场北山分场三级联营,实行股份制分红,村集体每年获得5%分红,年收入约35000元。海渊镇那才村发包林场、水库,每年获承包费17000元。目前,全县52个贫困村中通过发包山林、水库等形式获取集体经济收入的有21个。
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积极发挥村“领头雁”作用。该县以今年村级“两委”换届为契机,把有文化、懂技术、能力强、作风正、能够带领群众致富的优秀人才选进村“两委”班子;把年纪轻、有知识、懂技术的致富能人、科技带头人培养成村级后备干部;加强对村“两委”干部的培训、指导,通过配强村级班子和加强素质能力培训,为村级集体经济创新发展思路,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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