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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根基层三十载不言弃 ——记宁明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何锡金

左江日报 2017-11-11 09:53 大字

□韦兰序

三十年如一日,扎根基层法院,风雨兼程,从未动摇,只因深爱着这片热土,只因对审判事业的敬仰——宁明县人民法院的审判员何锡金,先后任宁明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庭长。

平凡而不平庸,无名但不无为。在法院工作期间,何锡金兢兢业业,带领着庭里的干警干事创业,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多次获得过市级、区级“优秀调解能手”及国家级天平荣誉奖章等荣誉称号。

踏上审判事业的道路

何锡金,1962年出生,是个土生土长的宁明人,1988年2月进入宁明县人民法院工作,成为一名书记员。

她的目标是成为一名法官,成为一名为正义伸张、为人民司法的人民法官。

“那时条件很艰苦,但却充满乐趣,没有办案车辆,我们的双脚就是交通工具;在人民群众心中,我们是他们的守护神,不管走到哪里,都能与群众打成一片……”在回忆当年刚工作的情形,何锡金的脸上洋溢着幸福。

两年之后,何锡金担任了助理审判员,尔后真正实现了梦想,成为一名名副其实的法官,后来又因工作出色,先后担任了民一庭和民二庭的副庭长。

作为一名审判员,她心中装的是公平正义;作为一名庭领导,她肩上扛的是责任。她兢兢业业,带领着庭里的干警干事创业,在基层法院奉献自己的热血和青春。

成为行政审判的排头兵

2010年,何锡金到了行政庭,担任行政庭庭长。那时,宁明县人民法院审理各类行政诉讼案共153件,“三大纠纷”案件为107件,占所有案件的70%。

何锡金勇于担当,敢啃硬骨头,她带领全庭创新行政协调工作方法,在行政审判和行政协调工作中,她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下乡、爬山、现场勘查、与行政机关座谈……只要案件有一丝一毫协调成功的机率,她就积极主动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促成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2010年以来,宁明县人民法院审理各类行政诉讼案共153件,经法院组织协调撤诉结案61件,调撤率为39.87%。而她个人所审结的62件行政诉讼案件中,经过协调后,原告主动撤诉的案件有34件,案件调撤率达54.84%,为边境地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2012年6月召开的全区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上,宁明县人民法院作为三个基层法院代表之一做了“三大纠纷”案件行政协调工作的典型介绍,获得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无私奉献审判事业

“审判这一行,挺难的,特别是行政审判,更加难,民告官,一边是人民,一边是行政机关,如何处理好行政机关与人民群众的矛盾,这是我们面临的最大难题。”何锡金说,回想工作的三十年,有过心酸,有过泪水,但她从未想过放弃。

“当年我们宣过誓,要对得起这身制服,要对得起熠熠生辉的国徽,既然是人民法官,就要对得起人民。”就是这样的信仰,让何锡金坚持了下来,并且坚持了三十年。

“如今退休了,说实话,还真有点不舍……”何锡金哽咽道。

扎根基层三十载,何锡金把自己的满腔热血挥洒在这片热土之上,把青春奉献给了审判事业,用行动告诉我们什么叫“坚守”。如今,她退休了,带走的是那两袖清风,留下的是一段关于审判事业的佳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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