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实信访工作责任保障群众合理诉求 宁明纪委创新“一二三”信访模式解决老大难问题
宁明讯宁明县纪委紧紧围绕“从严治党、服务群众”主旨,积极探索,不断创新信访工作机制和工作载体,在全县范围内推行“一级代办、二级双向承诺、三级联动大接访”的“一二三”信访工作新模式,在深入优化整合党建服务群众各类职能优势中,充分发挥纪检部门监督执纪、问效问责工作力度,最大程度地方便群众,压实信访工作责任,保障群众合理诉求。
“一”,即一级代办。该县纪检机关在最基层的村(社区)一级设立阳光诉求室,受理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并做好登记。在村级能处理的就地在村级解决,给群众一个快捷而满意的答复。对于在村级不能解决的问题,就提请乡(镇)信访代办员,由乡(镇)信访代办员将群众诉求带到有权办理的单位、部门咨询政策和寻求解决,并及时向群众反馈结果。通过一级代办,努力使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出村、不出乡”就能得到满意答复。2017年1月,该县寨安乡信访代办员收到村级提请李某反映其儿子与儿媳妇2014年5月离婚,儿子在2015年一场交通事故中死亡,现留有两个孙女,属孤儿,生活困难,要求政府给予解决两个孙女的教育资金及生活费用问题。乡级代办员及时入户核实情况,通过多方协调,优先安排了李某危房改造指标,并给两个小孩办理了最低生活保障金。乡政府领导还与当地学校领导及时沟通,李某免交两个孙女在校的伙食费,李某的诉求困难“不出乡”就得到了妥善解决。
“二”,即二级双向承诺。该县乡级、村级信访代办员对实名的来信来访,都要分别与上访人协商签订承诺书。同时,二级承诺还实行双向承诺。乡、村两级信访代办员要向上访人承诺:对当事人和反映的问题进行严格保密,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如实反馈。上访人则承诺:严格依法按程序上访,不诬告和陷害他人,在承诺期内不多头访,重复访,越级访。如上访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乡(镇)纪委认为无须再查,可出具答复意见书,同意上访人到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上访。如乡(镇)纪委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明确答复,则视为违反承诺,上访人可直接向上一级纪检机关投诉。
“三”,即三级联动大接访。该县纪委定期在乡(镇)举办县、乡、村三级联动大接访活动,同时还联合县、乡两级工商、司法、国土等部门参与接访,极大满足群众各种诉求,把群众诉求解决在基层。2017年2月,该县纪委在板棍乡开展三级联动大接访活动,当天就接到群众到访举报件10件。其中,有群众反映叫隘村党总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韦昌贵违规收取“好处费”及危房改造工作中存在失职行为。经核实,县纪委对韦昌贵进行立案调查。4月21日,经县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给予韦昌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今年1—7月,该县乡、村两级信访代办员共受理信访代办案件21件,线索核查17件,转立案6件,审结2件,追回并已上缴违纪款10623元。同时,与反映问题诉求人签订乡、村二级双向承诺书21份,举办县、乡、村三级联动大接访活动6场(次)。
该县创新推行“一二三”信访工作模式,极大方便了基层群众及合理解决群众诉求问题,在基层极大削减了信访问题的“负效应”,切实凝聚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正能量”。(周贻刚黄承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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