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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审判改革的“宁明模式”

左江日报 2017-08-12 09:53 大字

事巡回法庭在当事人家里调解家事案件 从构建专业化的家事审判工作机制、社会化的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再到构建“家事+妇女儿童维权岗+互联网”强强联合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权益的联动化机制以及构建延伸家事审判社会辐射功能的拓展化机制等,近年来,宁明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明法院”)一直围绕家事审判程序和方式改革进行探索,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2015年8月31日,宁明法院被定为全区家事审判改革10家试点法院之一。2016年4月25日,宁明法院被确定为全国100家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之一。

今年1-6月,该院家事案件收案210件,结案149件,调解99件,撤诉27件,调撤率84.56%,家事案件调解率居全区前列。家事审判工作专业化

在宁明,家事案件占民商事案件比例的三分之一左右,离婚案件占家事案件的90%以上。

在家事审判改革伊始,宁明法院便积极探索“专业化”审理家事纠纷模式,在审判队伍、审判场所、审判机制上实现“专业化”。

宁明法院分管家事审判的副院长覃志光介绍,今年初,该院成立了具有独立编制的家事审判庭,统筹审理家事案件。该院成为广西仅有的两家有独立编制的家事审判庭法院之一。家事审判庭以“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模式进行配置,同时聘请家事审判专业辅助人员,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家事案件的审理。

在宁明法院机关审判大楼,专门开辟了一层家事审判专区,作为家事审判、纠纷协调、心理疏导、家庭文明家风建设集成式平台。内设现代化“心型”审判庭、专业化调解室、单面镜观察室、心理疏导室、多功能办公室等。

宁明法院积极探索符合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家事审判特别程序,坚持调解前置,不公开审理,注重感情修复,倾斜保护弱势家庭成员利益等,建立了家事纠纷财产申报制度。尤其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发放“一表一书”,设立“双期”冷静期,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家事法官和心理疏导员适当介入,跟当事人进行谈心,鼓励当事人积极修复情感,共同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

如在一起离婚纠纷中,宁明法院家事法官对原告罗某和被告仲某发放《情感调查表》,通过该表内容分析,家事法官断定双方感情尚未破裂,仍有修复的可能性。于是家事法官对双方当事人发放《情感修复建议书》,并经过多次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约定婚姻冷静期,同意在冷静期内冷静下来,努力修复。罗某最终以观察夫妻能否重新和好,以便共同抚养双胞胎女儿为由申请撤诉,法院依法准予撤诉结案。

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社会化“我院在全县一共委托了家事调查员、调解员共185名,心理疏导员4名,是广西四家全国试点法院中委托家事审判辅助人员人数最多的法院。”覃志光告诉记者。

在家事审判改革中,宁明法院积极延伸家事审判社会辐射功能,建立案后回访帮扶制度。针对在家事案件中受心灵创伤较大的当事人及未成年人,案后给予心理咨询和辅导救助,力求还家庭以和睦、予当事人以和谐,利未成年人以健康成长。

开展基层工作数年,熟悉风俗民情,在当地有一定威望,善于化解乡间邻里矛盾的爱店镇那党村党总支书记何夏就是其中一名调解员。他经常帮助法院送达应诉材料,同时开展调解工作。

今年3月12日,何夏调解年轻夫妇韦某诉何某离婚纠纷一案。经过走访邻居,了解到韦某与何某有一个5岁的儿子,因夫妻二人长期分居,缺乏沟通导致逐渐产生猜疑,但两人有着深厚的感情基础。

何夏在调解过程中为二人提供一个和平沟通平台,劝说二人修复感情,为孩子提供圆满的家庭环境。最终韦某决定撤回起诉,主动挽回这段陷入危机的婚姻。

宁明法院采取司法牵头的方式,建立家庭暴力预防处理机制,为社会搭建“保护”平台。联合县民政局,设立反家暴庇护所,为家庭弱势成员提供临时保护。特别是对老人、妇女和儿童倾斜保护,避免这些弱势成员因家事案件受到更大的伤害。构建强强联合的联动化机制

“长期以来,家事纠纷的解决部门多而分散,缺乏协作沟通,没有形成合力。”覃志光指出。

宁明法院在审判场所和司法实践中把家事、妇女儿童维权岗、互联网结合起来,构建“家事+妇女儿童维权岗+互联网’强强联合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权益的联动化机制,力求资源共享,制度共建,互相支持、协作配合。

在家事审判改革中,宁明法院联合社会多方力量,与县妇联、县工会、团县委等9个部门联合建立了《宁明县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工作机制》;在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开设家事巡回法庭,对前往婚姻登记处离婚的当事人的财产分割等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成立海渊家事巡回法庭和桐棉家事巡回法庭,设立巡回办案点,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方式方法,主动开展司法为民服务,深入乡村院落、边境苗寨、瑶寨等巡回审理家事案件,打通了家事纠纷便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被人民群众亲切称为“家门口的法庭”,去年6月至今年5月底,家事巡回法庭共巡回办案164件。

在信息传媒快速发展的时代下,宁明法院还积极探索在家事审判中扩大信息化成果的应用,充分运用“互联网+家事+少审”模式,借助QQ、微信等信息化软件进行异地调解、送达,积极打造家事“智慧法庭”。

“目前已成功的调解了20多起家事案件。”宁明法院家事审判庭庭长梁素丽告诉记者。建延伸家事审判社会辐射功能

“家事案件涉及家庭各方面,像离婚案件就涉及到小孩的抚养、老年人的赡养等问题。”梁素丽告诉记者,在处理家事案件时,宁明法院还聚焦家庭教育,将家事审判职能延伸至少年审判工作等。

宁明法院联合妇联、工会、民政等单位和部门开设形式多样的“幸福家庭课堂”,进行婚姻家庭知识培训,定期或不定期深入社区、村屯开展营造和谐家庭的主题宣传活动,并将该机制形成家事审判工作的一项长效机制。

此外,宁明法院在海渊法庭设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将家事审判拓展到少审工作,将法制教育关口前移,突出抓好农村基层中小学生法制宣传教育,海渊法庭同时也是家事案件巡回办案点,将家事审判职能延伸至少年审判工作,开启“家事审判+少年审判”并驾齐驱、齐头并进的良好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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