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变卖公告(修改版)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南宁长江企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裁定:变卖被执行人南宁长江企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坐落于崇左市龙峡山路与山秀路的崇左江州汇豪城的车位1789个(约58283.03?O,附另清单)等不动产(具体不动产以财产清单为准,变卖的不动产以足以清偿债权额为上限),现状变卖,按实际使用分别作出变卖公告;之前已变卖成交的或已通过执行异议之诉确定财产权属不归被执行人所有的不动产除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坐落于崇左市龙峡山路与山秀路的崇左江州汇豪城的地下未售1451个车位(含之前变卖的559个车位)(具体不动产以财产清单为准,变卖的不动产以足以清偿债权额为上限,之前已变卖成交的或已通过执行异议之诉确定财产权属不归被执行人所有的不动产除外),现状变卖。
二、变卖价格:8.5万元-14.5万元/个(根据车位面积及位置确定,大部分价格为9万元)。法院本轮的变卖是针对未售的车位,原来交了3万元的,现在可以以3万折抵车位款,如车位价格是9万元,则只需交6万元。原来未交钱的则需全款购买。
三、变卖方式:在变卖时间内,未购买有江州汇豪城车位的江州汇豪城业主携带身份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等资料,在变卖时间内自行前往变卖地点,现场报名,报名经审核符合条件后,凭交款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内将车位款汇入本院指定账号,本院收到款项并核对后给购买人出具裁定书,购买人凭裁定书和购买车位合同到房产部门登记备案。
四、报名条件:本次变卖的车位仅供尚未购买有江州汇豪城车位的江州汇豪城业主购买,原则上一户业主只能购买一个车位。车位变卖要求全款购买,不分期不按揭。如果本轮变卖过程中,未有车位的业主不购买的,视为放弃购买权,法院则会将剩余车位卖给有意向购买第二个车位的业主或对外界销售。
五、特别提醒:目前长江集团提出申请破产重整,元旦过后将移送破产处置。如不购买车位的业主,面临着存在破产处置时间长、债权人多、车位价格不确定、轮候顺序不清楚等情况。
六、变卖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0年12月12日-2020年12月31日
报名人需在变卖时间提供身份信息和房产资料报名并办理购买手续,已交3万的业主,按原来选定的车位号购买,其他业主在空置的车位选择。车位数量有限,先到先得,逾期不报名则视为放弃车位购买权。
(二)地点:崇左市江州区山秀路崇左中心步行街营销中心人人赞物业公司办公室。
七、费用交纳:变卖车位款汇入本院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崇左友谊大道支行,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子账户账号:45001598054059235588,转账时请注明“(2019)桂14执83号案件**号车位款”
八、拍品咨询和看样时间:如需看样请自行前往或联系崇左市江州区山秀路崇左中心步行街营销中心人人赞物业公司办公室,联系人:韦经理,联系电话:7960709,17707812594,咨询、看样及成交前的服务均为免费服务。
九、本次变卖为现状变卖,财产权属、占有使用、附随义务等具体情况请向本院咨询,或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咨询了解。
提醒:1.该标的物的物业等相关费用缴纳及欠费情况请自行向当地物管及相关管理部门确认,费用按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2.租赁现状有不明之处,竞买人可自行前往勘察了解,如标的物涉租赁关系,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可自行依法处理租赁关系。3.标的物转让登记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或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咨询了解。4.如涉及拍卖财产瑕疵,请实地看样分辨。
十、其他参与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变卖物的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崇左市江州区山秀路崇左中心步行街营销中心人人赞物业公司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韦经理,联系电话:7960709,17707812594。
法院咨询电话:0771-7835682,0771-7848382,0771-7848312;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771-7841396;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石景林路东段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特此公告。
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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