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人民政府关于崇左市江州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拆迁补偿标准的批复

左江日报 2020-08-27 12:39 大字

市自然资源局:

报来《崇左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审定崇左市江州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拆迁补偿标准的请示》(崇自然资报〔2020〕19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制定的《崇左市江州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拆迁补偿标准》,请严格按照标准做好项目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及拆迁的补偿工作。原《崇左市人民政府关于崇左市江州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拆迁补偿标准的批复》(崇政函〔2019〕60号)同时废止。

附件:崇左市江州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拆迁补偿标准

崇左市人民政府2020年6月10日崇左市江州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拆迁补偿标准

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桂政办函〔2020〕5号)《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崇政办函〔2020〕4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崇左市经济社会发展现实状况和自治区公布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对征收江州区集体土地及拆迁的补偿标准进行调整,具体标准如下:一、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崇左市江州区集体土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

附注:1.补偿标准是指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的综合补偿标准。

2.区片综合地价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3.一般农用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按照崇政办函〔2020〕4号文件规定执行。涉及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照不低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1.1倍进行补偿;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按照不低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0.4倍进行补偿;征收集体未利用地的,按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0.1至0.4倍进行补偿;新增乡(镇)、村,参照相邻乡(镇)、村中较高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依法收回国有农用地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参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行补偿。

二、青苗补偿费补偿标准

(一)农用地连片青苗补偿费标准。

1.耕地地类青苗补偿标准:按2750元/亩计算补偿;2.园地地类青苗补偿标准:按3850元/亩计算补偿;

3.鱼(藕)塘,常年有水且能放(种)养的,按6000元/亩进行补偿;坑塘、季节塘的,按6000元/亩÷12个月×积水月数进行计算补偿;

4.人工培育园林绿化草皮地类青苗补偿标准:按4000元/亩计算补偿;

5.林地地类林木青苗补偿标准:

(1)林地林木青苗补偿标准:有收获商品林按3500元/亩计算补偿;未有收获商品林种植第一年按1100元/亩计算补偿,种植第二年按1800元/亩计算补偿,种植第三年按2750元/亩计算补偿。

(2)苗圃(含林苗一体化)青苗补偿标准:按4950元/亩计算补偿;

林木青苗(苗圃青苗)补偿后,青苗由土地征收部门负责处理。

(二)零星种植青苗补偿费标准。

零星种植青苗一般指利用房前屋后、宅旁隙间、田间地头、鱼塘塘基、村庄内等土地上零星种植的作物(不含已枯死植物),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1.降香黄檀(黄花梨)、沉香、金丝楠、柚木、顶果木等名贵树种:胸径3cm以下40元/株;胸径3-5cm的60元/株;胸径6?M―8?M的100元/株;胸径9?M―10?M的150元/株;胸径11?M的200元/株;胸径12?M的300元/株;胸径13?M的400元/株;胸径14?M的550元/株;胸径15?M的750元/株;胸径16?M的1000元/株;胸径17?M的1250元/株;胸径18?M的1500元/株;胸径19?M的1750元/株;胸径20?M的2000元/株;胸径20?M以上每增加1cm增加300元/株。

2.桂花树、秋枫树、萍婆(九层皮)、羊蹄甲、扁桃树、玉兰、黄槐、菩提树、黄榄树、亮叶海桐、杜英、南洋杉、辣木、盆架子、紫薇等园林绿化树种:苗高120cm以下的3元/株;胸径3?M以下的6元/株;胸径3―5?M的15元/株;胸径6―8?M的30元/株;胸径9―11?M的60元/株;胸径12―14?M的90元/株;胸径15―17?M的140元/株;胸径18―20?M的200元/株;胸径21―25?M的350元/株;胸径26―30?M的450元/株;胸径31―40?M的700元/株;胸径41―50?M的900元/株;胸径51―60?M的1150元/株;胸径61―70?M的1400元/株;胸径71―80?M的1800元/株;胸径80cm以上的2200元/株。

3.土龙眼树、木菠萝、芒果、沙梨、枇杷、李果树、桃树、枣树、板栗、杨桃树、柚子树、柑橘树、三华李、柠檬、酸梅、柿子、鸡皮果、鸡蛋果、沙田柚、黄皮果、青枣、桑树、无花果、万寿果等其他果树,补偿标准为:胸径3cm以下的30元/株;胸径4-6cm的40元/株;胸径7―9cm的50元/株;胸径10―15cm的90元/株;胸径16―20cm的110元/株;胸径21―25cm的130元/株;胸径26―30cm的160元/株;胸径31―35cm的190元/株;胸径36―40cm的200元/株;胸径41―50cm的210―300元/株;胸径51―60cm的400―500元/株;胸径61―70cm的500―600元/株;胸径71―80cm的600―700元/株;胸径81―90cm的700―800元/株;胸径91―100cm的800―900元/株;胸径101cm以上的1000元/株。

4.木棉树、小叶榕、大叶榕:高度1.2米以下的3元/株;胸径3cm以下的10元/株;胸径3―5cm的20元/株;胸径6―10cm的40元/株;胸径11―15cm的60元/株;胸径16―19cm的120元/株;胸径20―29cm的150元/株;胸径30―39cm的200元/株;胸径40―50cm的250元/株;胸径51―60cm的400―500元/株;胸径61―70cm的500―600元/株;胸径71―80cm的600―700元/株;胸径81―90cm的700―800元/株;胸径91―100cm的800―900元/株;胸径101cm以上的1000元/株。

5.嫁接的龙眼、荔枝等良种果树:胸径2cm以下(不含2cm)的20元/株;胸径2―3cm(不含3cm)的30元/株;胸径3―4cm(不含4cm)的40元/株;胸径4―5cm(不含4cm)的50元/株;胸径5―6cm(不含6cm)的90元/株;胸径6―7cm(不含7cm)的110元/株;胸径7―8cm(不含8cm)的130元/株;胸径8―9cm(不含9cm)的150元/株;胸径9―10cm的220元/株;胸径11―13cm的270元/株;胸径14cm以上的300元/株。

6.芭蕉、香蕉:正在挂果的30―40元/株;高1.5米以上未挂果的8―15元/株;移植苗5元/株;后备结果苗1.5元/株(每蔸一株)。

7.木瓜:木瓜苗,每株2元;未结果的,每株8元;已结果的,每株20元。

8.油茶树参照嫁接的龙眼、荔枝等良种果树的补偿标准执行。油桐、石栗等木本油料植物,胸径3cm以下的2元/株;胸径3―4cm的5元/株;胸径5―6cm的10元/株;胸径7―8cm的15元/株;胸径9―10cm的25元/株;胸径11―14cm的40元/株;胸径15―20cm的60元/株;胸径21―25cm的80元/株;胸径26―30cm的100元/株;胸径30cm以上的120元/株。

9.葡萄、火龙果、百香果等藤本类植物:1年生产期以下的5―10元/株;2年生产期的15―20元/株;3年生产期的25―30元/株;4年生产期以上的40―50元/株。

10.竹类:扁担竹、勒竹、撑篙竹胸径3cm以上的5元/株;单竹、苦竹胸径3cm以上的3元/株;其它竹类胸径3cm以上的2元/株;甜竹笋大丛130元,中丛100元,小丛70元。竹类胸径不足3厘米的不予补偿。

11.剑麻:种植1年以下的1元/株;2―5斤/株以下的3元/株;5―10斤/株的5元/株;10―15斤/株的8元/株;15―20斤/株的10元/株;20斤/株以上的30元/株。

12.相思树、苦楝树、桉树等杂木不支付补偿费,由农户自行砍伐使用,砍伐费用按:胸径10cm以下的(不含10cm)15元/株、胸径10―20cm的35元/株、胸径21―30cm的50元/株、胸径31cm以上的60元/株。

13.棕叶:大丛60元、中丛40元、小丛20元。(三)建(构)筑物

1.红青砖围墙:单砖80元/平方米,双砖100元/平方米。

2.水泥砖围墙:墙厚12cm的按60元/平方米,墙厚18cm的按70元/平方米,墙厚24cm的按80元/平方米。

3.女儿墙:80元/平方米。

4.石砌围墙:40元/平方米(无混凝土),120元/平方米(有混凝土)。

5.红青砖挡土墙:320元/立方米。

6.石砌挡土墙:280元/立方米。

7.水泥砖挡土墙:220元/立方米。

8.房屋在建基础:地圈梁70元/米,钢筋砼柱600元/立方米。

9.室外楼梯:钢板楼梯110元/级,混凝土楼梯700元/平方米。

10.楼梯扶手/围栏:不锈钢110元/米,铁管70元/米,实木350元/米。

11.6―8米动力水泥杆线(杆线及附属设施):1100元/条。12.4米广播水泥杆线(杆线及附属设施):650元/条。

13.10米动力照明水泥杆线(杆线及附属设施):1500元/条。

14.动力木杆线(杆线及附属设施):120元/条。15.照明木杆线(杆线及附属设施):80元/条。16.砖木大门:200元/平方米。

17.砖混大门:350元/平方米。

18.人工水井:1000元/米。19.机打井:50000元/口。20.饮用水池:280元/立方米;排污沟150元/立方米。21.沼气池:500元/立方米。

22.化粪池:家庭户1600元/座,其他按250元/立方米。

23.水柜:有蓄水功能的100立方米以下按150元/立方米,100-200立方米按120元/立方米,200立方米以上按100元/立方米;无蓄水功能的按围墙计算。

(四)其它

1.石渣(路)面:20元/平方米。

2.水泥地面:10厘米(含)厚以下按45元/平方米计算;11―15厘米厚75元/平方米计算;16-20厘米厚85元/平方米计算。3.青砖地面:30元/平方米。4.红砖地面:15元/平方米。5.石板地面:25元/平方米。

6.农用地自动喷灌设施:PE管按1000―2000元/亩计算,PV管按1500―3000元/亩计算。

7.农用地自动滴灌设施:PE管按600―1500元/亩计算,PV管按800―2000元/亩计算。

(五)坟墓

1.迁移补偿标准

(1)骨坟(含骨灰),按2000元/罐;

(2)埋葬3年以上的肉坟,按4000元/座;(3)埋葬3年以内的肉坟,按8000元/座。2.迁移奖励标准

(1)骨坟,1000元/座;

(2)埋葬三年以上肉坟,2000元/座;(3)埋葬三年以内肉坟,5000元/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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