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为我追讨工钱!”

左江日报 2020-06-25 12:23 大字

□吕清冯奕

近日,江州区法院罗白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原告韦某有感于主办法官的付出,紧紧拉着他的手,连声道谢:“谢谢法官帮我讨回了工钱,您辛苦了!”

某农业开发公司雇佣韦某种植香蕉,因为一些原因,韦某与该农业开发公司产生了矛盾,遂诉至法院要求追索劳动报酬。

法院受理案件后,主办法官及时了解纠纷原因,分析认为这是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追索劳动报酬实行劳动仲裁前置程序。法官考虑到原告追索的劳动报酬金额较小,为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减少当事人诉累,高效、便民的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法官主动打电话给该农业开发公司,希望通过调解,更快地解决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电话打通后,该农业开发公司认为,韦某在工作中不认真工作,不配享有劳动报酬,因此,不支付报酬给韦某。

法官认为,仅靠电话沟通可能很难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因此决定到现场,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前,法官特意邀请了罗白司法所的干部一起去现场调解,进一步达成调解效果,并形成了联动机制。

调解中,该农业开发公司承认,韦某夫妻两人在公司干了20多天的工作,但韦某总是旷工,并未给公司带来效益,因此拒绝支付报酬。法官语重心长地对该公司负责人说:“韦某既然已经干了活,你就应该支付报酬,这也是法律规定,产不产生收益,那要等到香蕉成熟时才能定。如果你不支付报酬给韦某就是你的不对了。”随后,韦某承认了其总是旷工的事实并向该农业开发公司的负责人道歉,表示旷工是因为最近其小孩生病,需要住院治疗,耽误了许多时间,希望公司能够理解并原谅。罗白司法所的干部也适时说:“本案金额较少,大家出门在外都不容易,不要为了一点小事伤了和气。”

最终,该农业开发公司负责人情绪缓和下来,答应支付韦某劳动报酬。在具体的赔偿数额上,法官又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并握手言和。由此出现开头的一幕,一次争议较大的纠纷,在江州区法院和罗白司法所的努力下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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