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州区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

左江日报 2020-04-23 10:54 大字

江州讯4月16日,江州区法院十余名执行干警、法警在党组成员、分管执行工作副院长黄颖鹤的带领下,前往驮卢镇雷州村依法强制执行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1984年,原告驮卢镇雷州社区委员会将位于驮卢镇雷州村“岜灿”(地名)约70多亩林地租给16户居民,其中包含被告韦某五兄弟一起承包的4亩土地。2007年12月12日,原告与五被告签订补充合同,约定每年每亩租金20元,租期明确至2014年4月30日止。承包期间,五被告已依约全部上交租金。承包期满后,五被告没有与原告重新签订合同,还一直耕种原承租的4亩土地,却拒不上交租金。随后,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令五被告停止侵害、消除妨碍,将侵占的4亩土地返还给原告,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200元。

该案发生法律效力后,五被告没有如期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五被告发出执行通知书,多次入户向五被告释法明理,希望其能主动返还承包的4亩土地。其中四被告主动退出自己承包的份额,然而五兄弟中的大哥即被执行人韦某昆态度强硬、拒不退出,并扬言“谁敢强制执行就让他好看”,法院遂依法强制执行。

在执行现场,被执行人韦某昆情绪激动且咒骂执行干警,不愿返还土地。法警拉警戒线并维持现场秩序,黄颖鹤及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地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迫于法律的震慑力,被执行人同意返还土地。

在双方当事人的见证和配合下,黄颖鹤现场指挥执行工作,执行法官核算土地范围,执行干警认真完成丈量记录、执行笔录及执法记录等事务性工作,工作人员撒石灰粉分界线。

经过一个半小时的现场执行,顺利完成了实地丈量,划清了4亩土地的界线范围,并将该土地交给申请人管理使用。最终,在黄颖鹤的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冯奕)

新闻推荐

崇左市举行“国家政治安全警示教育展”开展仪式

本报崇左讯(记者农超武)4月15日,是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由自治区国家安全厅和中共崇左市委、崇左市人民政府主办,崇左市...

崇左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崇左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