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进乡村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图为案件宣判现场。江州讯近日,江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某涉嫌失火一案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今年2月,江州区驮卢镇逐盎村中兴屯68岁的村民李某某因烧甘蔗地杂草失火引发森林火灾,烧毁森林9.0256公顷。为了教育广大群众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火意识,江州区检察院联合江州区人民法院、崇左市森林公安局,将庭审现场开到火灾现场,并当庭宣判。庭审中,公诉人现场开展教育,要求广大群众科学用火,杜绝野外用火。
当天开庭,当地村委组织村委会的治保主任、护林员及50多名村民现场旁听审判过程,庭审现场教育效果良好,群众纷纷表示要时刻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严格野外用火,确保森林安全。(李保萍)
覃海全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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