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检察机关推进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工作见实效

左江日报 2020-03-24 10:49 大字

崇左讯2019年9月以来,崇左市检察机关积极稳妥推进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工作,市检察院和7个基层检察院共派驻8个检察室,实现了全覆盖。

注重一体谋划推进。按照上级部署,市检察院党组及时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推动两级检察院在市、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立派驻检察室工作。市检察院主动与市公安局沟通协调,就派驻中心检察室工作地点、工作方法、制度保障、人员管理等达成共识,为快速推进派驻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全市两级检察院统一思想认识,完善衔接措施,市检察院和7个基层检察院先后在一个月内圆满完成派驻工作。

注重完善工作机制。崇左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派驻制度机制,确保派驻工作从一开始就规范有序开展。科学把握职能定位。崇左市检察机关明确派驻检察室主要职能是依法对公安机关受理的案件开展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着力提升刑事案件质效,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统一制度规范。市检察院制定派驻检察室侦查活动监督实施细则、提前介入刑事案件侦查工作等规定,指导基层检察院参照完善派驻制度,确保派驻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建立健全案情互相通报、案件分析研讨、联合学习培训等机制。自派驻检察室设立以来,崇左市两级检察院联合组织实务培训10余次,对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提前介入、案件会商近50件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与公安机关建立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8件涉疫案件全部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机动灵活派驻。根据两级检察院检察官数量较少等实际情况,采取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轮流派驻方式开展工作,确保日常有人派驻,同时兼顾检察官办案工作不中断。

注重拓展监督手段,转变监督方式。崇左市两级检察院依托派驻检察室将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关口前移,拓展监督手段方式,实现“四个转变”,切实履行好主导刑事诉讼职责。一是主动发现线索,从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同步监督转变。通过使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平台、调阅卷宗材料、查看监控录像、实地巡查等多种途径发现监督线索。二是加强监督纠正,从程序监督为主向程序与实体监督并重方式转变。派驻检察官将书面和口头监督情况记入工作台帐,对纠正、落实情况加强跟踪监督。三是强化引导取证,从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转变。针对崇左市地处中越边境地区实际,以毒品、走私、醉驾、盗窃、赌博、故意伤害等多发高发案件为重点加强监督,积极向侦查人员传导证据标准,实现“通过监督一案形成一个执法司法共识”的良好效果。四是注重统筹推进降低退查率和“案-件比”工作,从单一追求质量向追求质量与效率并重转变。通过派驻检察室在侦查方向、涉嫌罪名、提取证言、黑恶势力犯罪定性等方面及时提出建议,推动从侦查工作开始就依法全面客观收集证据,有效降低退回补充侦查率和延期羁押率。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退查数量同比下降27.5%。(王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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