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供电局关于清退民营企业质保金的通知
珠海华明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合同执行管理业务指导书》(Q/CSG437001-2017)要求,我局与贵公司2016年签订的合同编号为1109HC1610128,合同名称为2016年生产材料购置等合同,现该合同质保金已到期。因贵公司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虽经多方努力,但仍无法联系上,为顺利推进清退工作,现通过媒体公告,请贵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前,递交相关资料办理退费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如有疑问请致电0771-7962831咨询。
特此通知。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崇左供电局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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