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中级法院执行惠民生农民工喜领工资过大年

左江日报 2020-01-23 10:11 大字

图为某县体育馆工程钢筋队组和泥工队组组长代表施工队给市中级法院执行局赠送锦旗崇左讯“感谢法院,感谢人民法官,为我们讨回了7年前的工资,我们终于可以过个好年了!”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来了两位特殊的客人,他们向该院执行局送上两面锦旗,锦旗上分别写着“感谢崇左市中级法院执行局依法执行回农民工工资”“为农民工排忧解难感谢人民法官”,落款署名为某县体育馆工程钢筋队组和泥工队组。

2012年,申请执行人广西某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建筑公司)与被执行人崇左市某县某局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就某县体育馆项目的施工问题达成书面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双方产生纠纷,某建筑公司的施工队组曾集体前往崇左市某县政府反映情况,由于该工程涉及的问题较复杂,他们没有拿到全部工资。崇左市某县某局于2016年9月29日向南宁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在审理中,某建筑公司提起仲裁反请求,南宁仲裁委员会同时受理,并于2017年9月27日作出裁决:某建筑公司就其施工部分向申请人崇左市某县某局交付某县体育馆项目主体工程施工资料并配合申请人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同时,崇左市某县某局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并退还保证金500多万元。但是裁决生效后,双方均未主动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某建筑公司于2018年1月3日向崇左市中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崇左市某县某局也向市中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双方当事人互为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该院均立案受理。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市中级法院领导高度重视,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韩振森亲自主办,多次带领执行干警前往执行现场协调解决各种难题,加大执行力度,最终将两个执行案件执行完毕。市中级法院将案款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某建筑公司,某建筑公司将拖延已久的工资发放到每个农民工手中。

某县体育馆工程钢筋队组和泥工队组的两位组长在收到被拖欠7年的工资后,专程从南宁赶来,代表施工队向市中级法院表示感谢,并送上锦旗,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黄华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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