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检察院采取公益磋商程序督促违法行为人自觉清运建筑垃圾3万立方

左江日报 2020-01-10 09:37 大字

崇左讯2019年12月28日,在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持续半年的跟进督促下,违规倾倒在左江一桥左岸河堤上的3万立方建筑垃圾得以清理,消除了左江河势不稳定、堤防和行洪不安全等隐患,为政府减少了100多万元的代为履行支出费用,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019年6月19日,市河长办向市检察院通报了一起在左江一桥左岸河堤上违规倾倒建筑弃土和建筑垃圾达3万立方约6万吨,直接危及河道行洪和桥梁安全的案件,希望市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切实解决违规倾倒建筑弃土和建筑垃圾清运问题,恢复河岸坡堤原貌,消除安全隐患。

市河长办反映:2018年11月以来,多家建筑企业在江州区左江一桥左岸桥头至上游约300米处河堤非法倾倒建筑垃圾,改变了河堤原有形态,直接影响河道行洪安全。同时,建筑垃圾中含有大量重金属、硫化氢等物质,未经防渗漏、防扬散或无害化处理即堆积在河岸边,经过日晒雨淋,有毒有害物质散发或渗漏,可能对周边土壤、空气和左江水体造成污染,给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造成严重危害。市河长办和江州区人民政府多次组织水利、公安、市政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并多次向违法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但涉案企业拒不承认违法事实,拒绝签收整改通知,政府财政也无法先行垫付巨额清理费用,整治工作陷入僵局。

市检察院党组对此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办案组,会同崇左市和江州区河长办、水利、公安、市政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在相关项目业主和涉案企业见证下,前往江州区左江一桥桥头现场调查了解违规倾倒建筑弃土和建筑垃圾情况,并召开整治“四乱”公益诉讼协作会以明晰相关部门职责。

经核实,违规倾倒建筑弃土和建筑垃圾体量巨大,已完全改变了河岸坡堤原貌,严重影响了河势稳定,危害了河岸堤防和行洪安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违规倾倒建筑弃土和建筑垃圾来自某建筑公司。市河长办多次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清运违规倾倒建筑弃土和建筑垃圾问题,但均没有进展,相关部门涉嫌不依法完全履行职责,有可能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在市政府分管领导向相关部门下达履职令后,办案组立即跟进监督落实,先后四次到现场进行磋商监督,签署会议纪要,跟进督促违法行为人自觉清运了违规倾倒建筑弃土和建筑垃圾3万立方约6万吨,消除了河势不稳定、堤防和行洪不安全等隐患,为政府减少了100多万元的代为履行支出费用,扭转了“企业损害、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不正常现象,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通过本案的办理,让相关行政机关、企业、社会加深了对检察公益诉讼的认识,促使全市检察机关与水利局、河长办签署了《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水利行政执法衔接机制的意见》,依法共同惩治违反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河道管理等违法行为,为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更大的作用提供机制支撑和保障。

本案在未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的情况下,通过磋商程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违法行为人自觉履行了职责,纠正了违法行为,减少了案件的对抗性,达到了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有效解决了公益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是对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保护公益目标一致性的有力实践,应当在今后的办案工作中大力推广运用。

延伸链接:

所谓磋商,是指检察机关就公益损害事实状态向行政机关核实或者告知,希望通过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解决公益损害问题的意思表示。如果行政机关对确实存在的公益损害立即履职整改,或者在短时间内就圆满解决了公益损害问题,检察机关将不再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这就是公益磋商程序。

(潘小玉宋妍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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