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州区检察院荣获“自治区卫生先进单位”称号
江州讯12月17日,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对2019年自治区卫生镇、卫生村、卫生先进单位复核结果进行了通报,江州区人民检察院荣获“自治区卫生先进单位”称号。
近年来,江州区检察院高度重视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工作,成立了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创卫工作的领导。该院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进行卫生知识宣传,增强全院干警的创卫意识。全院环境卫生工作在卫生小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片包干,办公楼卫生按楼层进行责任分工,由该院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负责监管,12309检察服务中心卫生由该院第三检察部负责监管。该院建立健全创卫工作分级督查制度,每月定期抽查,办公室对抽查结果进行登记,对每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有关部门,由有关部门按要求及时整改,营造了干净、整洁的卫生环境。(覃海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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