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283名困难职工的重托 直击崇左法律援助维权第一案

广西日报 2018-03-22 07:58 大字

本报记者莫迪通讯员陆华勇

“开心,踏实,有盼头!”今年春节,方泉涓过了一个幸福年。

40多岁的方泉涓不仅拿回了被某糖厂拖欠两年的数万元工资,还重新回到糖厂的工作岗位。

和方泉涓同样开心的还有原崇左市江州区某糖厂的282名职工,他们在江州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拿到了1700多万元的拖欠工资和补偿金。

工资一拖就是两年

方泉涓所在的糖厂位于江州区驮卢镇。曾经,能进入糖厂工作是令人羡慕的。但是,从2013年开始,糖业不景气,加上经营不善,糖厂开始拖欠工资。

不曾想,这一拖就是两年。

雪上加霜。2015年10月,厂方单方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283名职工一时间仿若跌落深渊。

这时,他们大多已是40-50岁的年纪,都是家中顶梁柱,突然失去经济来源,家家举步维艰。

“法律,一定会还我们公道!”多方等待无果,283名职工推选出以方泉涓为主要代表的维权小组,走上法律维权之路。

2016年4月,职工们向崇左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糖厂支付2013-2015年拖欠的工资、25%拖欠工资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三项请求合计金额1700多万元。

很快,崇左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但只是支持了部分请求。“因该案牵引了诸多的法律关系,一知半解的我们根本搜集不全证据材料,因此仲裁机关对某些请求不予支持。”参与仲裁的职工李辉说。

材料堆积如山

“更意想不到的是,厂方还把我们283名职工给告了。”方泉涓告诉记者,厂方也对仲裁裁决不服,告到了江州区法院。

怎么办?怀着忐忑的心情,他们走进了江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大家放心好了,我们会一管到底,给你们提供法律援助!”江州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黄格林的一席话让大家充满力量。

由于该案是一人一案,一案一卷,证据之繁、数字之细、收集整理难度之大,在崇左市法律援助工作中史无前例。“形象地说,就是‘三多\’:人数多,证据多、金额多。”黄格林说。为了283名企业职工的重托,他辗转在搜集堆积如山的283份卷宗材料、撰写答辩状、收集证据和出庭参与诉讼工作之间。

2016年12月,经过5次大庭审,江州区法院作出判决,支持283名职工的合法诉求,判处厂方支付拖欠的工资、克扣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共1700多万元。

经典案例获推介

该案一审判决后,厂方不服,又向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在二审应诉阶段,职工们继续向江州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援助中心指派黄格林再次出庭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

二审时,糖厂对职工代表提出的工资表证据提出了异议。黄格林据理力争,对厂方的无理请求一一质辩反驳。

2017年2月28日,二审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相持两年的法律援助案件尘埃落定。

2017年3月10日,职工们向江州区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经过听证、质证等系列程序,崇左市江州区法院对糖厂资产进行查封、资产评估、公开拍卖,2017年6月,该案执行终结,283名职工拿到了执行款。

令人欣慰的是,中粮屯河江州公司通过竞买的方式,接手了他们原先的工厂,多数企业职工又重新回到工作岗位。“特别感谢江州区法律援助服务中心,感谢黄格林主任,帮我们挽回了损失,让我们对新生活充满希望。”方泉涓说。

近日,该案被国家司法部列入2017年度法律援助维权经典案例。日前,该案作为广西唯一入选的经典案例,在中央电视台两会特别节目——“中国法援在行动”进行宣传推介。

“法律援助是政府责任,是维护困难群众、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我们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优化服务,提升质量,努力用法律为贫弱者撑起一片蓝天。”崇左市司法局局长黄映虹说,2017年以来,该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452件,为2010名群众挽回损失269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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