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彩票欠下巨款不还是否构成诈骗罪
案例:近日,江州区人民法院立案一起特殊的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蒙某因购买彩票欠下56830元巨额债务,被诉至法院。
被告蒙某系一位普通的建筑工,在南宁某小区上班期间经常去原告李某经营的投注站购买彩票。2015年8月24日,被告蒙某又在原告经营的投注站购买“快乐十分”、“快三”彩票,经结算,蒙某应向李菊支付彩票款56830元。蒙某当时无力支付,遂向李某出具欠条。
蒙某欠钱不还是否构成诈骗罪?
分析:不构成。蒙某本意是记账买彩票,后出具了欠条,这说明蒙某也已认可双方的这种民事借贷关系,主观上并无非法占有56830元的目的,虽虚构有还款能力的理由,但此举应该认定为民事欺诈,而非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诈骗犯罪行为。至于其后来欠款不还是因暂无还款能力,而不是一开始就是为了虚构事实骗钱,李某可据此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蒙石还款。(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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