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一起拟决定不起诉案件 龙州县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会

左江日报 2020-08-18 09:33 大字

龙州讯8月14日,龙州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拟决定不起诉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上龙乡政府工作人员及村委工作人员作为听证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值班律师、案件当事人参加会议。

据了解,拟被不起诉人闭某与被害人隆某系邻里关系,案发当天双方因土地纠纷发生争执,后升级为肢体冲突。争执过程中,被害人先拿石头砸中闭某,闭某在追打过程中持刀砍伤被害人背部,导致双方不同程度受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伤情构成轻伤二级。

案件承办人认为,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属于轻微刑事案件,拟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因土地纠纷问题,长期积累了很深的矛盾,均不愿意让步。

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办理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龙州县检察院邀请双方的帮扶责任人、家属、乡政府工作人员、村委工作人员等对该案进行调解。经多方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同意土地纠纷问题的处理方案,闭某也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鉴于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社会矛盾得到有效化解,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龙州县检察院拟对闭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向与会人员介绍案件事实以及适用的法律,出示案件的相关证据,并阐述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及法律依据。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及值班律师均认可承办人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及法律的适用。8名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情和证据的基础上,对案件进行评议。经评议一致同意对该案作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闭某对自身的过错进行反思,表示以后做事不能冲动,与邻里和睦相处,发生矛盾应向村委、派出所反映处理。被害人隆某当场表示接受检察机关拟不起诉的处理意见。至此,困扰双方数十年的矛盾终于得到根本性解决。

该院副检察长罗文胜作总结发言时指出,对该案拟作不起诉决定,是在充分考虑闭某的犯罪事实、行为性质和情节、认罪认罚态度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等基础上作出的,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体现。案件公开听证的目的是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案件质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执法公信力。他表示,龙州县检察院将继续扩大公开听证在办案中的应用,并落实到检察办案的各环节,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吴佳财黄宝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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