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某杰骗取71万余元获刑12年零3个月
龙州讯龙州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宋某杰提起公诉一案近日在龙州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在该案中,被告人宋某杰以编造虚构的合伙入股做边贸生意得分红为名,骗取赵某合、潘某光、杨某、刘某秀、刘某程、宁某龙、谭某、黄某、梁某鑫以及陈某华共71万多元。之后每当出资人问起边贸生意做得如何时,宋某杰均以各种理由推托。骗到手的钱,其主要用于还网贷、还他人钱款或者其他生活开支。
龙州县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宋某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分别骗取赵某合、潘某光等10人共71万多元,并向法庭提供了相关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等证据,证实被告人宋某杰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并建议法院判处宋某杰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最终,法院以被告人宋某杰犯诈骗罪,且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零3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检察官温馨提示:日常经济往来中,犯罪嫌疑人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学等关系以投资边贸生意获得巨额收入为由,获取受害人的信任,实施诈骗。因此,广大群众要增强防范意识,投资需谨慎,保持平常心,以免不法分子有机可乘。(林强)
新闻推荐
龙州讯8月12日上午,在龙州镇党委的组织下,塘巧村党总支部以助力极度贫困户建新房为主题,开展“固定党日+”活动。家住龙州镇...
龙州新闻,有家乡事,还有故乡情!连家乡都没有了,我们跟野人也没什么区别。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龙州县一直在这里为你守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