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引纠纷法官耐心促和解

左江日报 2019-04-18 09:08 大字

龙州讯4月15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龙州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

原告陶某与被告孙某是朋友,亦是生意伙伴。2014年5月的一天,被告孙某因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陶某借款9万元。孙某立了一张借条,约定每月归还8000元给陶某。借款期限届满后,孙某未按约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多次催要借款,孙某一拖再拖。无奈,陶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经承办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孙某于2015年5月起每月偿还陶某5000元直至还清欠款。但调解书生效后,孙某未予还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在执行法官送达执行通知书后,被执行人依然无动于衷,分文不付。执行法官考虑到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之间是朋友关系,为了不伤及友情,采取执行和解是最佳的执行方式。

4月15日,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孙某“请”到了法院执行局,通过一番释法说理,做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申请人也作出让步,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当日,被执行人偿还其中1万元欠款,并承诺其余欠款年底还清。至此,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得到妥善处理。(农小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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