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要被拘留“老赖”终当场筹钱还款

左江日报 2018-11-22 09:08 大字

江州讯近日,江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将一名被执行人送拘留所前依法带其去医院体检过程中,慑于法律威严,被执行人服软,当场还清一部分钱款。

2016年6月,陈某向刘某借款5万元,后经刘某多次催讨,陈某皆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迫于无奈,刘某到江州区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对还款本金进行分期偿还。但是法律文书生效后,陈某却一直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过该院执行干警前期的实地调查,得知陈某在龙州县某地经营餐馆,具备一定经济能力,对于该案的执行应该不会存在太大困难,但前提是要找到他本人。执行干警决定驱车前往其经营的餐馆。当执行干警前往龙州某餐馆时,陈某正好开着一辆别克车来到餐馆。

在餐馆,执行干警向陈某道明来意后,其表示没有钱偿还,执行干警决定将其带回江州区法院,并将其车辆扣下。

到法院后,执行干警对陈某进行询问,但陈某一直在强调自己生活很艰难,每个月要偿还2000余元的房贷。当执行干警询问这辆车是否是他的车,他说车是公司的。执行干警觉得这辆车是一个突破口,继续加紧询问后得知,这辆车是其向南宁某公司购买的二手车,先支付首付款3万元,期间已连续还了将近两年的车贷,且其是在长期不还刘某借款之后购买这辆车。执行干警立即义正辞严地警示陈某,其有履行能力却不偿还债务,拿钱去购买轿车,行为严重侵犯了法律的权威性,希望其立即偿还债务。然而陈某仍说没有钱。鉴于其拒绝履行偿还义务的行为,执行干警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随后,执行干警立即将陈某带至崇左某医院进行体检,当体检事项逐项完成,陈某的面部表情开始紧张起来,双腿颤抖,紧张地问执行干警:“如果我能还一部分钱,是不是就不用去拘留所了?”

执行干警说:“你可以先偿还一部分,然后我们依法将你的车辆扣押,你再出示保证书,保证在一定时间内偿清案款,就可以免予拘留。”

陈某听到这,连忙拨打电话,找人筹钱,当天下午6时,其筹了2万元交至法院,并当场写下保证书,保证10日内偿清案款。(刘宝彪冯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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