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州县检察院开展国旗法宣讲活动

左江日报 2018-10-12 09:45 大字

龙州讯近日,龙州县人民检察院组织10多名检察官,分别深入龙州县辖区10余所中小学校开展以“五星红旗,你是我的骄傲”为主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宣讲活动。此次活动为期一个星期。

活动期间,该院检察长黄芳玲到龙州县下冻镇中心小学,与全校师生共同举行升旗仪式,升旗仪式结束后,黄芳玲还作了国旗下的宣讲。

黄芳玲为师生们普及了国旗的形状、颜色、图案代表的意义以及悬挂规定等基本知识,并详细解读了《国旗法》的法律条文。黄芳玲指出,五星红旗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是民族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的集中体现,侮辱和损坏国旗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应该自觉爱护、尊重和敬仰国旗,把每一次的升旗仪式当作是爱国主义教育,要感恩国家,奋发努力,不断进步,在学校学好知识和本领,长大后才能成为国家有用之才,为我们的国家增添光辉。黄芳玲还与师生们合唱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歌《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

“通过今天的活动,我对国旗有了更多了解,没有国就没有家,我们要热爱国家、维护国旗,严肃认真对待每一次升旗仪式。”“国旗是红色的,是无数革命先烈用献血染成的,我们要热爱国旗,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为自己是中国人而骄傲,绝对不能侮辱和破坏国旗、国徽。”宣讲仪式上,学生代表们上台发表感言。右图为活动现场(韦兰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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