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法院让司法保持温度
扶绥讯近日,被告甘某的父亲来到扶绥县人民法院,代还原告周某的欠款,双方当事人表示,事情解决好了,终于可以安心过年了。
去年1月,甘某向周某借款3万元,双方对利息进行了约定,因甘某逾期未还清,当年9月2日,周某诉至法院,请求甘某支付尚欠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共计2万8千多元。案件在送达过程中,法官了解到甘某因病行动不便,语言表达不利索,生活困难,但其父愿意代为偿还借款。因此决定对该案进行调解。在法院多次调解下,周某做出让步,同意放弃6千多元的利息及违约金,并同意甘某分两期还款,最后一期还款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
还款期限到后,周某仍未收到甘某的还款,遂来电请求法院代为了解情况和申请强制执行的相关程序。该案法官助理接到电话后,第一时间向甘父了解情况,并做通周某的思想工作,同意甘某再延缓半个月还款。期满后,在法院的组织下,双方如期到法院调解室,甘父将筹集到的钱款代甘某如数还给周某。之后,双方握手言和,满意地离开了法院。类似的情形,时常发生在该法院的日常工作中。
长期以来,扶绥法院不将结案作为审判的终点,而是让司法有尺度的同时,还要保持应有的温度。(黄佩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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