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 验收公示(问题编号20)

左江日报 2021-01-22 10:33 大字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厅发〔2018〕64号)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验收销号备案指引>的通知》(桂环督办字〔2019〕3号)的工作要求,现对涉及崇左市的9个问题中问题编号20的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具体问题描述:2017年,自治区PM10和PM2.5年均浓度均较2016年不降反升,未完成整改目标要求,14个设区市中13个优良天数比例降低。

自治区整改要求:

(一)严控高能耗、高污染行业产能,严格执行自治区“两高”项目联席会议审查制度。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如期完成国家下达的化解过剩产能任务。

(二)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2020年底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实现“一证式”管理。推动火电、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到2020年,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电厂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强化“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重点对有色冶炼、矿山开采、铁合金、化工、陶瓷、铸造、轧钢、耐火材料、碳酸钙粉体、石灰窑、砖瓦窑、废塑料、木材加工、石材加工、水泥粉磨站、混凝土搅拌、中药材硫磺熏制等行业企业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制、台账式、网格化管理,2020年底前基本整治到位。

(三)加大燃煤锅炉整治力度。到2020年,全区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依法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严格控制城市区域燃煤使用,大力推广电能、燃气等清洁能源。

(四)加强城市扬尘综合治理。加大道路清扫保洁、洒水频次,对渣土车运输重点道路实行夜间洒水抑尘,及时清扫撒落渣土;加强渣土车运输的检查,加大对违规运输渣土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建筑施工扬尘管控,对不落实扬尘治理措施的施工单位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整改。建立完善保障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投入机制。

(五)加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加强对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制定烟花爆竹禁燃限放严控方案,依法划定烟花爆竹禁燃区,建立禁燃限放常态化管理机制。广泛开展禁燃限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以实际行动参与大气污染防治。

二、责任单位

崇左市市委、市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1.崇左市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有关工作要求,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产能,提高产业准入门槛。对不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不能实现达标排放、不符合产业政策或规划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坚决不批。崇左市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录入的项目无违法审批项目。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如期完成国家下达的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崇左市落后产能已于2016年基本淘汰完毕,2017-2020年自治区未下达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的化解任务。

2.全面强化环境监察执法、污染源在线监控建设和监管、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等工作,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2019-2020年,全市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3754人次,检查企业1584家次,行政处罚案件40起,共处罚款309.6万元,查封扣押7起,限值停产1起,向公安机关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4起。崇左市严格落实排污许可核发制度,2019-2020年共核发262家企业的排污许可证书,覆盖砖瓦制造等所有应发证行业,其中包括火电行业、制糖行业续证工作,并且按要求进行公开信息,实现“一证式”管理。组织开展了“散小乱污”企业和环境违法违规涉锰行业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铁合金、化工、木材加工等行业进行排查整治,拆除富锰渣小高炉7座,取缔非法废旧轮胎炼油作坊10个。2019年底,崇左市“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已基本完成。

3.积极推进燃煤小锅炉整治淘汰工作。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摸底排查,制定年度淘汰整治目标任务,截至目前,完成38台燃煤小锅炉淘汰整治,完成率100%。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大力推进燃气等清洁能源。推进天然气供储销体系建设,截至目前,江州区、扶绥县、天等县、龙州县、凭祥市等5个县(市、区)已通管道天然气,逐步加大推进储气设施建设,扩大城区燃气设施服务范围,积极实施“县县通”天然气工程。

4.狠抓扬尘污染整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积极开展建筑工地联合执法检查,推动全市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二是开展联合执法。加强综合执法、交警、交通运输部门的联合执法,开展施工工地运输车辆管理,加大对渣土运输车辆违规上路的查处力度。三是突出源头治理。督促项目业主在源头上把好车辆招聘关,推动货运司机和业主提高认识,自觉履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四是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力度。增加洒水频次和洒水量,利用雾炮抑尘车对重点路段进行喷雾降尘。

5.开展冬季-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治理,协调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城市扬尘综合治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治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无组织排放污染治理等专项行动,切实改善环境质量,取得明显成效。强化污染天气预警及应急处置。2019年11月12日,编制并印发了《崇左市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崇左市城区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减排措施清单》,进一步细化应急减排措施。2019年-2020年,分别共启动了8次污染天气黄色预警,2次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强化部门联防联控,有效减少污染天气的发生。2019年、2020年崇左市优良天数比例、PM2.5浓度均优于自治区考核目标。

6.强化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印发实施了《崇左市2020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限放严管工作方案》,成立崇左市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崇左市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理水平。配合应急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做好烟花爆竹销售源头管控,实现烟花爆竹销售总量控制;开展违法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开展形式多样的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宣传引导工作,通过群发短信、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横幅、利用商铺、企事业单位电子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方式,向崇左市辖区内全体群众宣传烟花爆竹禁燃限放有关规定和要求。

四、验收情况

2021年1月15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崇左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成员查验相关证明材料,崇左市已完成相关整改措施要求,同意通过市本级自行验收销号备案,按规定提请自治区整改办验收销号备案。

本次情况公开期为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782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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