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法院三地视频连线开庭审理一起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
扶绥讯8月7日,扶绥县人民法院由双语法官及陪审员组成合议庭,通过三地远程视频连线,开庭审理被告人何某壁等16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案。
2017年11月,经某等人通过转包位于扶绥县渠黎镇渠莳村平姜屯的弄假计山石场进行经营,在依法获自治区林业部门审批使用林地、并依法办理了采矿权延续登记后,石场开始进行扩建和生产。2018年至2019年期间,平姜屯的何某璧等人以石场手续不合法、污染环境等为由,组织煽动村里老年人通过到石场内设立神位、种树、集资聚餐等方式阻挠石场施工。政府联合国土、环保等部门就该石场土地使用权、采矿权及环保等问题多次进行调查,做出石场证照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合法等的答复意见和复查复核意见,同时告知村民如石场在施工过程中有损害村民利益的情况发生,应通过法律程序维权。但何某璧等人不采纳政府意见,仍多次召集、组织村里老年人对石场进行监视,并通过静坐、堵路等方式阻止石场进行施工、运输等,迫使石场停工。经物价部门认定,石场停工期间经济损失达人民币92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何某璧等16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企业生产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当天,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16名被告人的罪名开展庭审,有序引导诉控辩双方在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诉讼活动紧密围绕争议焦点进行。虽然此案被告人数众多,案件复杂,证据较多,合议庭能准确定位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庭审持续7个小时结束。
由于被告人多为当地老年人,只懂得当地壮语,为充分保障当事人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的权利。本案由两名双语法官及会听会讲当地壮话的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并指派了一名村干作为翻译人员出庭。庭审全过程使用壮语和汉语,在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之间搭建了桥梁,让沟通无障碍,使庭审得以顺利进行。
因该案在当地影响较大,涉案人数多,有6名被告人分别有羁押于崇左市看守所和扶绥看守所,取保候审到庭10人,被告人中年老体迈者居多,该院在庭前制定了庭审保障工作方案,全力保障、统筹部署、精密实施。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在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协调支持下,扶绥法院得到了市司法警察支队、相关看守所和信息部门给予的警力和网络技术支持,此次庭审安检、法庭秩序维护及提押(看管)外围警戒严谨有序,远程庭审连线传输画质清晰、声像同步、交流顺畅,确保此次三地连线的“云庭审”顺利进行。此次庭审活动顺利结束,案件将择期进行宣判。(许皓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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