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驾车、与准驾不符、车辆脱保、使用其他车辆号牌 开江“违法王”一次被记36分罚3680元
近日,开江一男子因饮酒驾车、与准驾不符、车辆脱保、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一次性被记36分,罚款3680元,暂扣驾照6个月,堪称“违法王”。
6月1日下午3时许,开江公安交警在新宁镇步行街路段开展日常交通安全检查时,一男子骑着摩托车缓缓驶近临时检查点,看见交警便企图掉头逃避检查。交警刚将其拦下,便闻到一股浓浓的酒味。
交警随即对驾驶员谢某(男,52岁,开江人)进行酒精含量检测。经检测,谢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3mg/100ml,系酒驾。民警要求谢某出示驾驶证,发现其只有C2驾驶证,与准驾不符。民警进一步检查发现,谢某驾驶的摩托车没有保险,悬挂的号牌竟是其他机动车号牌。
经询问,该摩托车是谢某不久前在某二手车行所购,购买时卖家曾告知该号牌为其他车辆所有,但谢某仍选择使用。当天中午,谢某喝了一罐啤酒,小憩了一会儿后认为酒醒了,便骑着摩托车去上班,结果遇上交警检查。
目前,谢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投保、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以罚款3680元,记36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李其东 本报记者 田乙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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