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有效落实各项医保政策支持疫情防控
本报崇左讯(记者李鸿熙)日前,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该局党组经研究后决定,预拨付部分资金至市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定点收治医疗机构,其中市医保局拨付市第二人民医院200万元,扶绥、大新、天等、宁明、龙州、凭祥医保局分别向辖区收治定点医院各拨付100万元,用于开展疑似和确诊患者治疗时的医疗费用,确保患者不因医疗费用问题影响就医,1月27日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这是崇左市各级医疗保障部门有效落实医保政策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大“实招”。此前,市医疗保障局已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医疗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医保结算的组织领导、统筹指挥和监督指导,组织全市定点医疗机构系统做好对疑似和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采取特殊报销政策等工作,担负起为疫情防控和病例救治提供医疗保障的责任。
根据国家医保局、自治区医保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医疗保障政策,崇左市各级医疗保障部门有效制定和落实各项医疗保障措施,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对崇左市疑似和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其产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二是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三是疑似和确诊患者使用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符合卫生健康部门诊疗方案的,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四是对收治患者较多的医疗机构,医保经办机构预付部分资金,减轻医疗机构垫付压力。五是医保经办机构及时调整有关医疗机构的总额预算指标,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医疗费用单独预算,保证救治工作顺利进行。早先,市医疗保障局已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一线值班,及时协调解决医疗保障方面相关问题。
除此之外,崇左市还制定实施了一系列便民惠民措施,包括放宽患者报销目录、扩大医疗保障政策覆盖范围、给予本地异地患者同样的医保待遇、实施慢性病长处方报销政策以及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延期缴费等,其中有规定,不论是异地患者在崇左治疗,或是崇左患者在异地治疗,一视同仁先救治后结算,报销比例不降低,以减少患者异地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这些政策、措施的落实,有力支持崇左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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